“动”或“运动”的本质是什么”是什么,换言之,“运动”的本质是什么?它是一个属性概念,代表一种现实的属性。而事物属性,我们知道那是一事物与它事物相互联系产生的东西。
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个事物本身是什么,我们怎么知道它要和什么事物相联系,它能够和什么事物联系。

因此,研究“动”或者“运动”这一事物属性,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是什么事物在“动”。因为风动同心动不是一回事,蜗牛的动和地球的动也不是一回事。经济的运动和政治的运动不具有同样的本质,思想的运动和火车的运动,也没有同样的根源和相同的测量标准。
孤立地研究“动”或者“运动”,其实就是在研究概念模型。
但是,概念模型的孤立研究是难以见到实效的。概念当然是由定义决定其形态的,但概念的定义,在很多时候是与事物对象或事物属性相联系的。比如太阳这个概念,它是与天空中的那个火球相联系的,如果离开了空中这个火球,我们是不好理解太阳这个词的词义的。
又比如“爱情”这个概念,是与男女交往中体现出的那种相互喜欢欣赏、高兴愉悦的感情和心理现象相联系的。概念的定义,实际上也是对概念所代表的现实事物与现实属性的描述与抽象。
如果一个概念代表什么对象或者指称什么属性,人们都不清楚。
更进一步的说,如果一个概念人们在实际中是怎么感觉测量和使用它们的,都不清楚,那么这个概念就没有任何确定的意义。就像我们发现了一个古代文字,如果人们都不知道这个文字具体代表什么,怎么使用,我们怎么能知道这个文字的意义呢?当然,我们也可以像黑格尔那样去创造新的概念模型,研究成对概念(语词)之间的相互关系,但这种研究要想有实际意义是很难的。黑格尔不仅仅是创造了具体概念的模型,他更主要的是创造了一个辩证规律解释模式。
像形式逻辑规律模型一样,他创造了一个辩证规律模型体系。黑格尔的那些孤立概念研究与这个体系相联系,可能多少还有一些意义。而我们孤立研究“动“或者“运动”的本质,就没有他这样幸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