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每天被黑客攻击13亿

核心提示许多人可能经历过这样的事件:当你在某个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后,装修的、卖房的、贷款的……各种骚扰电话接踵而至。这些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呢?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裁判文书网最近就披露了一起惊天大案:两名犯罪分子在淘宝网爬取并盗走大量数据。经过核实,

很多人可能都经历过这样的事件:在某网站注册个人信息时,各种装修、卖房、贷款等骚扰电话。接踵而至。这些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红星资本局已经注意到,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例:两名犯罪分子在淘宝上抓取并窃取了大量数据。经核实,此次泄露个人信息近12亿条。

法虽长,但疏。最终,两名罪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裁判截图

有律师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认为,在各种平台注册时,应尽量少填写个人信息。如果允许虚拟信息,则不会填写真实信息。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应立即报警。

12亿淘宝客户信息被抓取。

2020年7月13日,淘宝安全风险控制员冯某突然发现淘宝平台评价界面存在异常流量行为。经过调查,发现有人通过破解接口的方式抓取加密数据。

淘宝软件有限公司立即报警称,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有人利用MTOP订单评价接口,绕过平台风控批量抓取加密数据,抓取字段量巨大。

据统计,2020年7月6日至7月13日,日均抓取次数为500万次,抓取内容包括买家用户昵称、用户评价内容、昵称等敏感领域。同时,根据淘宝网站调查,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地点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长江路民政局家属院。

同年8月15日,邹在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格林豪泰酒店被警方抓获,并于当日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同年8月21日,李在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宾馆被警方抓获,同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9月22日被逮捕。

同时,警方搜查了邱的住所和李创办的浏阳市泰创网络科技公司的办公室。检获5部电脑主机、3部电脑显示器及5部手提电话。

经司法鉴定,邹某共抓取了数字身份证、淘宝昵称、手机号等淘宝客户信息1180738048条。邹将其抓取信息中的淘宝客户手机号码以微信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李使用,共计19712611条。

软件入侵淘宝信息界面的开发

李某,1983年12月出生,湖南省浏阳市人。从2012年开始做淘宝客生意,也就是通过淘宝推广赚取淘宝客佣金。关键是他需要很多淘宝客户的联系方式。

2017年7月,李在网上认识了邹。双方谈及上述业务时,李提到“很难获得大量淘宝客户的联系方式”。为此,邹给他编了一个“微信加”软件,不收钱。“这个软件用起来很方便,也有利于淘宝客的生意。我觉得他网络编程技术不错,就答应成立公司,算个技术股。”李承认。

2019年3月,李某成立浏阳泰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联盟主要从事淘宝返利——主要是利用部分手机号,添加其他微信好友,推广淘宝商品,让用户领取淘宝联盟优惠券。如果对方用优惠券成功购买商品,公司将获得返点。“我当时就成了公司的技术员,一直在家远程办公。自2019年3月起,李每月支付我1万元。”某个名字。

与此同时,该公司工作人员潘某证实,该公司之前曾通过Tik Tok进行推广,但效果不佳,于是停止了。于是,李某将希望寄托在邹某身上。

2019年11月,邹编写了自己的软件“淘评”。该软件可以通过淘宝商品详情界面和淘宝信息共享界面抓取淘宝客户的淘宝数字身份证和昵称,通过淘宝共享界面抓取淘宝客户的手机号码信息。随后,邹某将抓取的客户手机号码信息提供给李某,并将抓取的淘宝客户ID、淘宝昵称信息存储在自己的电脑硬盘中,未提供给李某并泄露。据其供述,自2019年11月以来,他已经抓取并收集了至少5000万条成功数据,每条数据分为UID、淘宝昵称、用户手机号三个字段。

坦白

加好友做广告,拿提成。

非法获利34万元

那么,李得到这个信息是为了什么呢?

李说,收到淘宝客户的手机号码后,他会将这些信息数据导入“微信加人”软件。添加微信好友成功后,由浏阳太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发送广告链接。淘宝用户在公司广告群购买商品,公司拿提成。

该公司工作人员王透露,公司约有1100个微信群,每个群最多200人,最少90人左右。其主要业务是帮助淘宝商家带货,从而获取淘宝佣金和商家服务费。至于其淘宝客户的来源,该人士表示“不清楚”。“我们建了微信群后,把群二维码提供给了老板李某,然后就有人自动加入了群。”王说。

经统计,浏阳市太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该信息,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共计非法获利340187.68元。

了解审讯情况

法院判决: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各判3年以上。

上述两人被抓获后,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由,将其起诉至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邱某受雇于李某,两人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决李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继续追缴李某、邹某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依法扣押作案工具。

然而这是一审判决。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上诉。

裁判结果

律师建议:

注册时少填个人信息,泄露时报警。

但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该判决文书并未注明淘宝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本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红星资本局,犯罪分子开发软件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犯罪分子是第一责任人,逃不掉责任。“本案中,如果淘宝平台未尽到谨慎审核和管理的责任,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淘宝平台需要对用户承担过错责任。如果尽到相应的责任,比如及时发现不法分子窃取用户信息,第一时间报警,避免用户损失扩大,淘宝平台不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淘宝平台可以免责。"

为此,赵良善提醒,用户在淘宝上注册信息时,尽量少填写一些个人信息,不要填写无关信息。“让你填虚拟信息,你就不填真实信息。同时,注册个人信息后,要注意不要把身份证照片存在手机里,因为一旦手机丢失,别人很容易就能更改你的支付宝支付密码。”

那么,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该怎么办?

赵认为,当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时,首先选择报警,警方会发起调查。

据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窃取个人信息并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达到一定数额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分子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用户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红星新闻记者李伟明·李晨

编辑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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