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驳回“我命油我不油天”公司设立申请

核心提示中国质量报讯 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6月16日,有申请人向该局提交公司设立申请,拟成立“我命油我不油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驳回了该申请,并在官微发布关于“我命油我不油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审批被驳回的情况说明。说明指出

中国质量报讯近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6月16日,一家申请人向该局提交了设立公司的申请,拟设立“我愿意油我不愿意油”电子商务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驳回申请,并发布《关于驳回“我命是油,我不油,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核准申请的声明》。

指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不得使用企业名称的情形,包括“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可能使公众受到欺骗或者误解”等。《解释》还指出,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者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句子、句群、段落。同时,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好”等引人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或者局部使用、整体字号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受理。审查意见为:“经审查,建议更改字号。”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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