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民银行、深圳外管局多项举措便利跨境电商外汇收支结算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

核心提示每经记者:潘婷 每经编辑:段炼2020年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更搅动着全球的经济格局。在这特殊的背景下,传统的进出口基本处于停摆,但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必需品进出口却依然运转顺畅。其中,跨境电商成为口罩

每经记者:潘婷每经编辑:段炼

2020年春天,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搅动了全球经济格局。在这种特殊背景下,传统的进出口基本停止,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进出口仍平稳运行。

其中,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口罩等紧缺医疗防疫物资进出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在疫情蔓延全球的时候,跨境电商在支持其他国家的医疗物资和全球“抗疫”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副局长李盛生表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既是国家稳定外贸的战略方针,也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

人民币项下跨境电商主要有四项支持政策。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了解到,目前跨境电商有四项配套政策:跨境电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政策、境内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据介绍,自2009年起,境内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深圳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十一年来,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一直走在中国前列。2019年,全市跨境人民币收付创历史新高1.69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占全市跨境人民币收付的38.7%。2020年1-4月,全市跨境人民币收付在19年新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7.4%。目前,所有依法可以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都可以用人民币结算。

调查中,银行和跨境电商反映,在进口方面,比如国内居民海淘,目前跨境资金支付相对方便。导出方面,便利性可以进一步提升空。

据了解,目前跨境电商出口收汇有两种模式:出口电商直接境内收汇,出口电商通过境内支付机构收汇。

其中,出口电商国内直接收汇模式需要逐一申报国际收支、报送跨境人民币信息,效率低下;跨境电商可以通过银行托收进入出口跨境电商的交易环节,缩短出口电商的托收链条,降低成本。

为解决上述问题,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与该行共同研究推出“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由该行直接为出口跨境电商提供服务。

以深圳工行的模式为例:一是跨境电商平台的境外经营主体或出口电商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在银行FTZ分行开立外汇NRA账户;然后是“四个集中”,集中在银行的自贸区分行办理出口资金托收,集中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集中在结汇,集中在信息报送;最后将结算的人民币支付给分散的国内最终卖家。

截至2020年4月底,深圳各银行已通过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模式办理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汇419亿元,节省出口跨境电商手续费6285万元。

跨境电商直通车商业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跨境电商海外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现行跨境人民币政策允许并支持境内银行向跨境电商海外公司提供人民币贷款,以满足这一需求。跨境电商的境外子公司只要符合境内银行贷款的商业原则,跨境人民币政策没有额外的门槛要求。

深圳人民银行和深圳外管局推出了多项措施,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收支结算提供便利。

跨境资金结算是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跨境电商外汇收支结算常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银行渠道,一种是支付机构渠道。

银行渠道:跨境电商从事传统贸易。在获得报关单、合同、发票等交易单据后,可以直接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收付和汇兑。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电子商务小卖家,可以在银行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下的支付。银行一般按照机构账户来管理。如果无法获取纸质交易单据,想通过银行进行外汇资金结算,外管局2019年13号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电子信息交易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做资金结算业务。

以浦发银行为例。2019年5月启动相关业务准备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打造银行级的收款结算产品,帮助电商企业降低收款成本,提高收款结算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二是为跨境电商企业设计融资产品,践行普惠金融,围绕开店、进货、下单、销售全生命周期提供融资支持。

支付机构渠道:目前深圳有资格开展外汇业务的支付机构有两家:财付通和平安付。以平安易钱包旗下的平安付为例。在跨境电商领域,平安付提供定制化支付服务,整合平安易钱包B、C端多场景服务和平安集团综合优势,为跨境业务提供融资、提现、增值税、外汇管理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截至2020年3月末,深圳支付机构累计完成跨境外汇支付196亿美元,购汇3.57亿笔,为2.4亿人次提供跨境支付服务,业务涉及货物贸易、酒店住宿、机票、留学等领域。

疫情背景下,跨境电商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据悉,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推出多项专门针对跨境电商外汇收支结算的相关便利化政策措施。

往来账户管理:1。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规定:通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外汇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允许银行以电子信息交易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资金收付结算服务。

二。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其中包括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收付货物手续。支付机构或银行按汇发〔2019〕13号文件规定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收付汇2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外汇收付汇企业名单”登记。

三。2020年4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发布,其中包括优化银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支持更多银行以电子交易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在资本管理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跨境电商跨境投融资提供便利。例如,2019年3月,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可支持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本外币资金,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再比如,今年2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启动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企业可以在外债额度内一次性登记外债,在登记额度内自行举借外债,直接在银行进行资金汇兑,有利于跨境电商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灵活自主选择最佳跨境融资时机,抢占低成本窗口期。

李强调,在疫情影响下,跨境电子商务在生产、消费、服务等领域释放出巨大发展潜力。,在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实现国内外市场一体化、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发挥了日益突出的作用。然而,作为新生事物,跨境电子商务远未达到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与传统贸易形式相比,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行业风险事件频发,反洗钱、反非法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难度加大。因此,不仅要对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还要规范其发展模式,逐步完善相关行业规范,促进其长期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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