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

核心提示3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从推进跨境电商成为外贸新增长点、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成为外贸发展新力量、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外贸领域

3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外贸新增长点、推动市场采购成为外贸发展新力量、支持探索发展新型贸易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深化外贸“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对外贸易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贸易结构。 到2025年,促进外贸新型业态和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配套措施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新业态、新模式比重不断提高,外贸总体规模稳步提升,产业价值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区

按照综合排名给予支持。

《实施意见》对按照综合排名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型企业的给予支持。完善监管流程,方便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管理。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指导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实施意见》支持有条件的州市申报综试区,扩大综试区覆盖面。被认定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园区的,按照综合排名给予支持。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供应链企业落户云南,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商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发展丝路电子商务,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联盟。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谈判,推动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州市建设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多渠道宣传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政策,鼓励更多主体参与试点,鼓励优秀企业和商户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放大对周边产业的带动效应。此外,我们将加大创新力度,通过市场采购和贸易促进蔬菜、花卉等特色商品的出口,推动通关一体化,增加贸易额。扩大预包装食品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试点范围。

“保税仓+边境仓+海外仓”

探索联动机制发展新模式。

在支持探索发展新型贸易业态和模式方面,《实施意见》鼓励中小企业以租赁方式加强与境外仓企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重点在南亚、东南亚布局公共境外仓。探索“保税仓+边境仓+境外仓”联动机制。支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和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在重要国际物流节点地区设立海外仓。

实施意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用保险、物流等服务,推动有实力的外贸流通企业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增加平台企业数量;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机械、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维修服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精准快速响应终端市场需求,拓展按需设计、定制生产等新模式。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加快网络化、智能化、专业化、服务化发展,提高质量、技术、服务、品牌等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不断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

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实施意见》从创新监管方式、落实财税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贸易支付结算管理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确保形成驱动力、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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