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出台:剑指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问题

核心提示《科创板日报》讯,历时4个月公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终于靴子落地。今日,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完善算法服务规范,避免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

科技创新板日报报道经过4个月的公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终于出台。

今天,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完善算法服务规范,避免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沉迷等问题,维护用户对算法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是指利用生成与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与选择类、搜索与过滤类、调度与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明确了信息服务规范和用户权益保护的重点。

关于信息规范,根据《规定》第二章第十三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规范发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不得传播非国有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用户权益保护包括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以及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提供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商的具体规范。

根据《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为用户提供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便利选项。用户选择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商应为用户提供为算法推荐服务选择或删除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规定强调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车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服务;根据消费者的喜好、交易习惯等特点。,不得利用算法对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实施不合理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完善平台订单分配、薪酬构成及支付、工时、奖惩等相关算法。

《规定》还明确,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自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填写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形式、应用领域、算法类型等备案信息,并履行备案手续。同时明确了备案编号的标注、备案信息的变更、备案的注销等相关事项。

一位短视频平台内部人士告诉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后,几大平台已经更新了一个版本的隐私条款,加强了关闭算法推荐的设置。在其看来,上文第3章第17条可能对平台产生更大影响。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禁止商家通过自动化决策“扼杀大数据”;通过自动化决策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和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据科技创新板日报记者测试,目前,最新版本的互联网平台包括Tik Tok、哔哩哔哩、今日头条等。已经推出了个性化内容推荐,以及指导用户修改和关闭个性化推荐功能的说明。

在大数据杀熟方面,2021年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召集国内34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参加会议,明确要求整改强制实施“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

随后的7月,市场监管总局也发布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扼杀大数据提出了行政处罚。除警告外,还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8月27日,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与管理规定》。《条例》最终出台,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呼应,形成了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中,四部门表示,这是为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对提高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提出了规范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以及《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已经做出了相关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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