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相信,随着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它不仅将成为沟通民意、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其天然的“正能量”基因也将使网络生态更加积极、健康、清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规范建设惠企利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意见》指出,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团结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的重要阵地空,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
《意见》明确,到2022年,要构建以中国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龙头、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构建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响应平台、更加便捷的官民互动和服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据官方统计,目前全国共有17.87万个政务新媒体,分布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今日头条、Tik Tok等网民聚集的平台。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机构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府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与此同时,一些政务新媒体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功能定位不明确、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营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僵尸”、“沉睡”、“震民声”、“无互动、无服务”等一些现象时有发生,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通过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和回应,积极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加强官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走网上群众路线;突出民生议题,优化掌上服务,推动更多议题“掌上化”。
梳理的要点如下:
1.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和回应。
做好详解工作,注意运用生动易懂的语言、图表、音视频等通俗形式,提高解读效果。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府舆论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对政策措施出台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误解、误会和疑虑,要迅速予以澄清,解惑解惑,正确引导和凝聚共识。
2.加强官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
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核、阅读、发布和反馈处理工作。回复消息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说教,生硬冷漠。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限时解决群众诉求并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注重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纪念日、主题日设置议题、策划活动,探索官民互动新途径。
3.突出民生问题,优化掌上服务。
强化新媒体对政务的服务功能,以惠企便民为重点,聚合服务入口,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化”。推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注重服务入口的衔接、整合和优化,整体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沟通和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引导,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证一网管。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考核评价等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强有力的工作人员,专岗负责,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能力过硬的专业队伍。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对违反规定,发布和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追究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将进行在线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更多信息见下文。
看点一:《意见》规范的政务新媒体具体范围。
《意见》规范的电子政务新媒体具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的电子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看点二:什么单位要开政务新媒体?
《意见》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应当设立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聚集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看点三:“谁开谁托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运维。
《意见》明确,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办、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此外,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承担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整体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看点四:为什么规定“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能开通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意见》要求“原则上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主要是集中力量和资源,把主账号做优做强,方便企业和群众在网上“一个门就办”,避免重复建设、重建设轻管理、建设不管。同时,要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避免“一哄而上,一头一物,一个单位一个应用”。
看点五: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看法和情绪的评论,禁止“广告和链接”。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和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审核主体和审核流程要明确,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要严格把关。
规范转载出版工作,建立原创激励机制。原则上只转载党委、政府网站和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来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看法和情绪的评论。按照规范,加大信息采集编辑力度,增加原创信息比重,不得发布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几个观点
随着互联网和全媒体融合的发展,政府的治理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老百姓上了网,舆论也上了网。如何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群众,通过网络倾听民意、表达声音,通过网络积极与群众互动,正成为检验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
诚然,近年来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网络新媒体平台,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入驻“两微一端”等平台。对网友问答的互动回应更加频繁和具体,甚至一些好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也受到了网友的好评和追捧。这个进步值得肯定。
但也有一些政务新媒体因为疏于管理,发布一些错误的、不恰当的内容,导致网络围观,损害政府公信力。此外,一些部门和单位缺乏运营政务新媒体的经验和能力,导致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效果不理想。要么内容缺乏生命力和有用性,要么服务功能不到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总之不符合群众需求。
毫无疑问,此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其运行维护,使其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
要知道,政务新媒体不仅仅是媒体,更是政府参与舆论场的新工具。它关系到互联网的舆论走向,是一个服务平台,是官民互动和服务的网上延伸,是政府走“网上群众路线”的最佳捷径,是公信力建设的“窗口”。

事实上,不仅是政务新媒体,今天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已经成为沟通民意、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通过媒体对社情民意的汇聚和反馈,使政府的公共决策有了更多的参考坐标和依据,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推动进步。
比如今年3月30日,重庆路社推了《城市升级战:如何讲好“重庆故事”?将“渝洽会”升级为“一带一路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建议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随后,5月举办的第21届渝洽会正式更名为西博会,成为服务西部、服务全国、服务一带一路、服务全球的国家级展会。
未来,政务新媒体和民营自媒体将相辅相成,网民将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通过网络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线上线下同心圆,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
对于新媒体从业者来说,这也将是新媒体运营的新蓝海。毕竟意见提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承担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对于一些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不足的部门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理由相信,随着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其天然的“正能量”基因,加上新媒体的赋能,也将使网络生态更加积极、健康、清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