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核心提示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草原。 蔡华频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我省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草原。蔡华品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我省功能定位不清、信息发布不准、建设运营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个利民、有亮点、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促进我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贵州故事,办好群众实事。

2.坚持需求引领。围绕公众需求,立足政府职能,切实解决平台无运营、账号无监管、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优化用户体验,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3.坚持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按照多元前端、后端联通的要求,推进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

4.坚持创新发展。遵循移动互联网发展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提升政务新媒体智能化水平。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为龙头、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的新型政务媒体矩阵体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官民互动、办理服务等功能,初步建成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精品账号和应用。

到2022年,全省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全面提升,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政务新媒体将真正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成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成为引导网上舆论、建设清朗网络的重要阵地空

二、主要任务

本意见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各地要遵循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明确定位,发挥传播速度快、受众广、互动性强的优势,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理等功能,建立健全启动、运维、应用、监管等体制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解读和回应。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进,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在政府新媒体上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决策前应通过政务新媒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应及时公开实施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工作进展和成果等信息。对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要在移动端制作易于公众理解和传播的解读产品,积极运用视频、直播、图文并茂、数字告知、问答、弹幕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需要将政策解读产品与政策文件关联起来,方便公众查阅。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府舆情应对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及时公布真相、表明态度、辟谣,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建立网上舆论引导与线下实际工作同步协调的工作机制,对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和公众疑虑,迅速澄清、释疑、解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县级政务新媒体要与当地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应对工作。

加强官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核发布、反馈处理工作,通过政务新媒体畅通官民互动渠道,为公众提供留言评论、收集调查、咨询投诉、即时通讯等功能,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倾听民意、汇聚民智、解民忧、凝聚民心,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回复应符合法律法规,真诚、严谨、周到,禁止答非所问、空说教、生硬冷漠。政府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等。应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和使用统一、权威、全面的咨询答疑库,不断提高答疑效率和互动质量。定期对网友咨询和回复的内容进行梳理,按照主题和关注度进行分类、总结和结构化,汇编形成知识库,实行动态更新,及时推送回复,供网友进行类似咨询时参考。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服务。注意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主题日等设置话题、策划活动。,探索官民互动的新途径。鼓励微联动、微直播、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创社会治理新模式。

突出民生问题,优化服务。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以惠企便民为重点,以服务入口的衔接、整合、优化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沟通和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指南和多样化的服务渠道。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制定本部门“掌上办公”服务清单,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和地方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纳入“掌上办公”服务清单的事项,要提供接入政务新媒体,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跑路。注重创新服务方式,把握不同形式政务新媒体的特点,通过建设完善微信小程序、提供服务平台移动适配版等方式,扩大服务受众,提升服务效果。省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开发建设移动适配版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掌上办公”服务入口,实现各类服务事项“掌上一网办公”。各地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要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实现用户统一、数据同源、业务协同、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次联网,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规范开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019年6月30日前,除涉密部门和上级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外,尚未开通政务新媒体的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全部开通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政务新媒体。市、县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设立的政务新媒体,由政府办公厅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办。加强资源整合。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在同一平台开通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单位内部有多个账号的,要优化资源配置,尽可能将信息发布、官民互动、服务等功能整合到一个账号中。对功能雷同、用户关注度低、使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对确实无力维持的坚决关停。政务新媒体名称应当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的工作职责相关,并在公开的认证信息中注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注销或者变更账号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已设立政务新媒体的地方和部门,要集中力量把主账号做优做强,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的建设应严格遵循集约经济原则,全面支持IPv6和HTTPS,采用HTML5标准建设,支持在不同移动终端的便捷使用。建立分级备案制度。政府部门开办、变更、关闭、注销的政务新媒体应向同级政务公开部门备案,市、县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应向上一级政务公开部门备案。2019年6月3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全面完成备案工作,将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通、整合、运行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强内容保障,严格发布审核。2019年6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主办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核后发布,明确审核主体和审核流程,严把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等关。各部门在不同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要一致准确。规范翻印出版工作。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及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来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和情绪的评论,不得发布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截图、图片或视频信息。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工作。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微信、微博和各地各部门主办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全面转载;有关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应由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政府新媒体及时转载。建立原创激励机制,按照标准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重要信息比重。建立信息发布的沟通机制。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主发布单位应提前与涉及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客观、真实。加强信息更新时效性,市级政务新媒体每个工作日更新一次,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县级政府每周更新不少于两次。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传播网络视听节目等政务新媒体,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具备相应资质。

加强安全防护,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值班制度,加强日常监控,确保发现违法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理,重大舆情按程序转相关部门处理。加强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或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对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加强管理,确保不被泄露。加强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非法获取超出服务要求的个人信息,不泄露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改进服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为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提供多账号管理、媒体矩阵管理、评论管理、监测服务等功能,实现对政务新媒体的统一监管。各地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关停,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不得强迫民众下载使用手机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将下载、使用、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服务前置条件,不得在学校、医院等场所强行推广本单位开发或通过购买服务从第三方购买的政务新媒体。提供数据信息查询、注册、挂号预约、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政务新媒体。,应充分考虑短时间内可能出现的用户数量剧增等因素,提前制定相应的预案,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行。第三方平台要加强支撑能力,不断完善服务,为政务新媒体发展提供便利。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人,把政务新媒体工作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站建设等工作融合起来。,推动形成渠道丰富、覆盖广泛、沟通有效、可控的移动通信矩阵。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相关资源,理顺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和加强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与宣传、电子邮件、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扶贫、大数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省级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要率先加快政务新媒体建设,尽快建成一批群众认可的优质账号和应用。

强化责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省直各厅、办或指定的专门办公室是本部门、本行业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是地方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按照“谁开通、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和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机构承担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整体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加强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安排专题课程讲解,增强信息采编发布、舆情研判、应对引导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能力过硬的专业队伍。各级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政务新媒体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理念,提高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政务媒体工作人员应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加强考核评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省级机关专项目标考核范围,同步纳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把政务新媒体工作作为本单位两级考核内容。各市县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地方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要树立艰苦奋斗、实绩突出,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对违反规定发布或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要严厉批评并公开通报,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在线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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