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湖北出台管理办法为政务新媒体定规矩

核心提示极目新闻2月20日讯“瞎卖萌”、“怼网民”、“神回复”、买“假粉丝”……今后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再不能如此任性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定下规矩。政务新媒体,是指湖北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承担

2月20日,极端新闻,“卖萌”、“杀网友”、“回复神”、买“假粉丝”……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运营,以后不能这么任性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做出了规定。

电子政务新媒体是指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注册并开通的电子政务账号或应用。湖北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怎么开?《办法》要求,主办单位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备案,并报送至全国政务新媒体申报系统,做到备案之外无政务新媒体。除不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涉密单位和部门外,县级以上政府和省级政府部门应当设立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如果在同一个平台开了多个账户,就要清理整合。不同平台上功能相似、用户关注度和使用率较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清理优化。如果无法维持,则应关闭并取消。此外,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不得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媒体平台开办政务新媒体,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办政务新媒体。

如何建设政务新媒体?《办法》提出,根据政务新媒体的特点和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依法公开,重点推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和政府信息。对涉及地方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网络谣言,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留言评论、收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栏目,做好留言的审核、处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回复消息时要依法、真诚、严谨、细心,杜绝答非所问、空说教和生硬冷漠。鼓励政务新媒体开放服务功能,将移动端适用的优质政务信息和高频服务事项汇聚到政务新媒体,实现更多“掌上办公”。同时,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智能化的产品和服务,让老年人会用、会用、敢用、想用。

政务新媒体如何分发?《办法》规定,公布的内容主要由制作公开政府信息数据、具有对外政府服务功能的政府业务部门提供。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及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来源单位发布的信息。转载时必须注明出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不允许擅自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和情绪。不得发布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办法》还明确指出,政务新媒体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同一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只能有一个面向基层的申请。不得强制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或转发信息,不得将下载使用或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服务前置条件。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止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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