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萌
编辑|翟瑞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2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69部法律,修改了237部法律,作出了9个法律解释,通过了99个关于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92部。
中国编纂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此外,还制定或系统修订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0年修订两次,而《刑法》10年修订三次,被认为是修订次数最多、与时俱进的法律。反垄断法的首次修订,是我国为规范市场竞争乱象,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治理规则而做出的积极努力。
民法典:真正成为社会的基本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名为《法典》的法律,它的颁布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我国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意义和影响深远。
自1949年以来,中国开始了五次编纂民法典的立法工程,但前四次编纂都因种种原因而失败。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中国已经通过民事领域的单独立法制定了一些单行法。民法典将它们整合为一个有机的法律体,结束了“领域立法”的割据状态,不仅使民法典真正成为社会的基本法,也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严密。
从历史上看,民法典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但各国编纂民法典的出发点不同,民法典颁布的意义自然也不同。网络时代中国民法典的颁布,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意义。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实施能力的集中体现。在民法典中践行这一理念,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政治文明水平。
谢鸿飞还指出,民法产生于商品经济,如果没有商品经济,民法就没有什么价值。现代民法的核心理念、制度和规则早在罗马私法时期就基本定型;罗马私法最大的贡献在于它为商品经济提供了世界性的规则,是商品经济运行规律的法律表达。民法典的编纂为完善和改进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规则提供了绝佳的契机,民法典也完成了整合和部分重塑我国市场经济规则的任务。
它是民法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已成为各界的共识。公民生活是一个社会中最真实的人类活动,是社会成为社会的根本原因。民法典的颁布对社会的意义,一方面在于它提供了家庭成员之间基本的交往规则,另一方面也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最基本的交往规则。
我国民法典编纂之初,立法者就明确主张民法典应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民法典的许多规则都表现出对各民族固有文化的尊重,比如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同时,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为一炉,我们对人类共同文化的精髓持开放态度。此外,民法典明确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回应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时代问题,体现了部门法的宪法化。这与外国传统民法典不同。
三次修改刑法:与时俱进,回应社会热点关切。
我国现行刑法自1997年实施以来的25年间,共修改了11次,近10年间又修改了3次。被认为是修改最频繁、与时俱进的法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逐步减少死刑罪名,是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向。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适度扩大犯罪圈”是中国近20年刑事立法积累的重要经验之一。他在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表示,刑事立法要及时应对社会形势的变化,必要时介入社会生活,成为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性工具。
1997年新刑法颁布实施时,死刑罪名有68个。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少杀,慎杀”成为学界普遍呼吁的修法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减少死刑”。经过历次修订,《刑法》仍剩下46个死刑罪名,是历史最低点。
10年来,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是历次修正案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完善了关于恐怖活动和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补充和完善刑法中关于网络安全的内容。2017年刑法修正案回应了当年通过的《国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侮辱国歌的刑事责任。
2020年,刑法迎来第11次修改。这次修改涉及六个方面,共30个修改和补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说,“这次刑法修正案作了47处重大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将一些行为界定为犯罪,另一方面对一些严重的经济犯罪给予较重的法律处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引起社会关注。在这项修正案之前,有人呼吁降低犯罪年龄。修正案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将通过特别程序个别降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具体规定如下:“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齐林指出,这次修改不是一般的下调,而是特殊的限制。第一,它只适用于两种特殊情况。二是要求起诉前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这项修正案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防止犯罪行为之间取得平衡。
高空抛物的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的痛苦空”。这次刑法修正案将高空抛物入罪,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具体规定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处空抛掷物体,情节较重的实施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冒名顶替他人上学、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名誉、暴力袭警等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刑法修正案增设了冒充、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和袭警罪,并将相关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此外,实践中,不法分子以互联网金融为名,在互联网上从事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极大地侵害了人民财产。这次刑法修正案也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处罚力度。修正案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从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严惩非法集资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宁曾介绍,这次修法的总体思路包括,加强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特别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公共卫生等关系公众和民生的基础安全和重大安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刑法等。
反垄断法首次修改:平台经济结束无序扩张。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新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生效。
反垄断法14年的效果证明,该法的框架和主要制度总体上是可行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的实施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相关制度规定比较原则,对一些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随着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一些大型平台运营商滥用数据、技术、资金等优势。进行垄断行为和无序扩张,导致妨碍公平竞争、抑制创业创新、扰乱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明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以加强反垄断监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表示,本次修改决定共有25条,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反垄断规则。“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同时把握好反垄断法作为基本法的定位和反垄断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完善法律中基本制度规则的同时,要留出空制定反垄断指引等配套法规的空间。”
近年来,“反垄断”一词频繁进入大众视野,2021年被称为“反垄断年”。一方面,知名互联网巨头被罚十亿甚至上百亿,引人关注。市场监管总局6月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共查处垄断案件175起,同比增长61.5%,罚款235.92亿元。另一方面,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成立,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迭代升级。
王翔表示,在垄断协议方面,新反垄断法首先完善了纵向垄断协议的认定规则。对于经营者与交易对方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第二,增加了垄断协议的避风港规则。对于经营者与交易对手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市场份额低于规定标准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不予禁止。三是增加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在经营者集中方面,一是完善了对不符合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查处程序。对不符合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经营者未申报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二是根据业务经营者集中考试的需要,增加了考试时段“停钟”制度。三是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完善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对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经营者的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王翔介绍,反垄断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同时把握反垄断法作为基本法的定位和反垄断工作专业性、复杂性的特点。在完善法律中基本制度规则的同时,留出空制定反垄断指引等配套法规的空间。
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为隐私安装“法律安全锁”
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这也意味着,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之后,中国网络数据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谜题终于尘埃落定。
与网络安全法侧重于网络的综合治理空不同,数据安全法作为数据领域的基本法,主要侧重于数据处理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角度给个人信息上了一把“法律安全锁”,这将对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和各类机构的数据隐私合规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共八章七十四条。围绕个人信息的处理,从不同的角度建立了相应的规则,如处理规则、跨境提供、个人权利、处理者的义务、负责保护的部门和法律责任等,并强调对敏感个人信息和国家机关的处理有专门的规则。其出发点是保护个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权,明确企业和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的规则和义务,同时明确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个人信息本身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指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类信息,不包括匿名化信息;敏感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中受到特别保护的部分。是指一旦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特征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财务账目、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涵盖整个周期和所有环节,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和披露等活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增加了删除的处理方式,规定了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是中国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一起构成了网络、数据安全领域的三大支柱。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生效,各行业企业开始梳理自身业务,逐步推进合规工作,并适时落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两修正案:鼓励生育得到立法支持。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人口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作为政策的法律支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也会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分别于2015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订。这是多年来民间、学界、官方不断互动讨论的结果。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但法律意义上的每个公民生育子女数量的确立是以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标志的。这部法律首次提出“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对实行计划生育负有共同责任”,“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在接下来的20年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控制生育数量和惩罚违反政策者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近年来,放松生育限制的呼声从未停止,2013年空前后达到顶峰。据统计,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从2012年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学术界预测,2023年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每年将减少800万左右。与此同时,中国人口老龄化也在加速。
在此背景下,“单独两孩”政策得以实施。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但当时并未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工作。2015年12月2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迎来了第一次修改,最大的亮点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出台。
近年来,生育率下降、老龄化加剧、生育意愿骤降等人口形势的变化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进一步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方案也被提上日程。特别是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3.50%,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中国的生育率持续下降。虽然中国总人口增加到141178万,但人口负增长迫在眉睫。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同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明确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废止相关处罚。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孩政策正式生效。与之前修订不同的是,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所有限制生育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支持生育的相关规定。鼓励生育正式成为中国人口政策调整的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