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第51次研讨会12月10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举行。来自国际国内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与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构建有意义的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必要范围——基于人工智能应用下各国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大会由中国网络空安全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伏羲智库、互联网实验室共同主办。主会场设在北京。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徐峰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互联网空互联网安全协会秘书长李喻晓主持会议,大会主办方负责人或代表分别发言。人民数据总经理郑光奎、阿里巴巴安全部总经理周等30余位企业代表应邀出席并参与讨论。来自中国、瑞士、巴西等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的100多位专家学者线上线下报名参会。

李喻晓表示,人工智能已经成为赋能各行各业的新基础设施。随着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被收集,人工智能引起了人们对隐私、数据保护和过度使用数据的担忧。人工智能应用规则的制定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不断探索和研究,比如人工智能安全指南相关的团体标准的制定。他建议共同探索建立协同、互信、面向国际的个人信息保护和人工智能规则和机制,以规范和引领发展,确保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造福全人类。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赵辉表示,需要世界各方从技术进步、个人权利、隐私保护、伦理道德等方面,不断完善人工智能应用下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则和实践。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任何技术应用都必须以维护个人基本尊严为前提,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我们应该构建一个更加平衡、透明的互联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关系模式,防止商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数据积累形成垄断局面,以牺牲普通用户的隐私权为代价继续获利。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代表、厦门美亚百科信息有限公司总裁沈强表示,人工智能在技术转化和应用场景的过程中,由于其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高度融合的特点,以及算法黑箱、数据依赖、应用广泛的特点,容易出现一系列数据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加强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的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发展的全球伦理规则。
日内瓦互联网平台负责人Jovan Coulbary Jia指出,近年来,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在世界各国都取得了很大进展。首先,要顺应“数据决定”的发展趋势,建立以人为本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人类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其次,要保证数据的互操作性,保护个人在平台中的选择权,促进数据市场的发展活力。最后,要从数据技术的角度规范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文化遗产,造福子孙后代。
伏羲智库创始人李晓东指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受到高度重视,这与各国数字经济的积极发展密切相关。安全要为发展服务,个人信息保护要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为重要目标。同时,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呼唤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规则。可以借鉴互联网治理的相关模式,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构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探索数据治理的共识。
巴西瓦加斯基金会法学院教授卢卡·贝利(Luca Bailey)列举了巴西数据保护的实际案例,强调了制定通用数据保护法和建立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重要性。同时,他表示,高效的数据治理框架是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金砖国家大幅重组并建立了数据治理框架,其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法规正在趋同。要加强合作,共同建立金砖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框架。
Xi安交苏信息安全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力指出,为了避免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建立安全可信的技术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同时,应该保持跨学科和跨文化的合作,让不同角色和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参与进来。我们还应该尊重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国应该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国际法律框架,在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
在问答阶段,现场观众和嘉宾就互联互通与信息保护的平衡边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跨界管理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沈强说,数据的流通、存储和使用应遵守法律规范、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以及不脱敏和不披露原则。表明李晓东个人信息的跨境流动和保护需要政策制定者和技术界的充分合作,在确保隐私和安全的基础上开放和共享数据。
李喻晓在会议总结中表示,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互联网+”逐渐融入生活,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享受技术进步带来的红利和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特别是在这次疫情中,我们应该明确数据治理中所有参与者的权利和责任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同时继续加强所有参与者的意识提升、能力建设和职责履行。为此,我们呼吁各利益相关方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进一步密切交流与合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共同努力构建一个能够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数字化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