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依法公开天津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包括:互联网网站10家,应用程序17个,公众账号41个,共68项服务。

1.互联网网站列表
2.应用程序列表
3.公共帐户列表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和《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主管单位、股权结构等影响许可条件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新的服务类别应依法获得许可。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一、获准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名单
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用列表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共帐户列表
审核:王
编辑:王安
材料整理:石、陈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