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号违规处理的通知

核心提示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整治“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公告为有效遏制网络传播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决定自202

信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整治“自媒体”平台和公众账号突出问题、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网络传播乱象,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网站平台、“自媒体”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决定自2020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整改期间,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批问题严重的网站和平台,取缔一批反映强烈的违规账号。根据国家网信办的统一部署,信阳市网信办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整治“自媒体”平台和公众账号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自媒体”平台、公众账号非法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行为。

即日起,我市“自媒体”平台和公众号要就以下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未取得相应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格的平台、公众账号,不得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

二是禁止在平台和公众账号信息中使用“新闻”、“媒体”、“时事”、“曝光”及其等同含义,容易导致他人将非媒体账号误认为正规新闻机构或从业人员的文字和内容;

3.不得利用平台和公众号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等。

上述违法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炒作热点敏感话题、发布虚假信息、搞“标题党”的“自媒体”平台和公众账号,应在8月13日前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清理已发布的违法信息。信阳市网信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自媒体”平台和公众号进行处置。

整治期间,欢迎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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