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故意停机,消费者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赔偿消费者停机损失12元。
中国移动客户赵先生去年11月办理了一个中国移动的19元套餐。然而,不到两个月,赵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莫名其妙地停机了。咨询10086后,客服人员称其手机号已被采取“人卡分离、停机”措施。

问为什么会这样,移动客服说是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电信诈骗,号码使用异常。异常行为包括调查后更换电话终端、虚假人员使用或拨打接听境外高危号码等。
中国移动客服人员也表示,这个号码需要原告本人通过微信里的一个APP或者线下营业厅办理。
但赵先生认为,使用手机时上述情况并不存在,中国移动没有理由再次要求用户实名认证。沟通无果后,赵先生将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中国移动赔偿20天停机12元并赔礼道歉。

庭审中,中国移动代理律师表示,停机是为了打击电信诈骗,维护公众利益。原因是中国移动后台通过软件数据分析,认定涉案手机号码接收区域存在大量异常卖卡行为,存在“人卡分离”风险。因此对涉案手机采取了停机措施,并在停机当天以短信方式告知用户如何办理复电业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移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或者具有法律上的免责事由,故其停机行为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故现赵先生要求移动赔偿案,涉及手机号码无法正常使用期间损失12元套餐费,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评论: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通过各种霸王条款给用户带来困扰的“垄断”企业。电信企业的肆意停机和乱收费就是其中的典型。对付这类霸王条款,懂得运用法律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武器。
本案中,首先赵先生办理了套餐和实名认证的正常手续,使双方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用户不欠费,电信企业没有理由毁约,停止对用户的服务。对此,《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延误或者暂停向电信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的;
其次,电信企业能否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由对用户进行停机。打击电信诈骗不仅是电信企业的责任,也是公民的义务。但维护公共利益应该有一个必要的边界,即不能损害个人的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电信公司能够明确赵先生的手机号码涉嫌某种不当行为,可以采取停机措施。事实上,中国移动并没有赵先生手机号码不当行为的准确记录。而是仅仅因为手机号所在区域的异常行为而停止用户,这显然是错误的。
再次,是电信企业告知用户的方式。即使电信企业认为用户有异常行为需要重新验证,也应采取双向通知沟通方式。本案中,中国移动声称通过短信通知用户,但实际上短信通知只是单向的,并不是双向的有效沟通。日常生活中,及时查看短信10086的用户并不多。因此,电信企业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较为安全。
此外,《电信条例》对电信企业任何暂停服务的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因此,消费者在遇到电信企业的霸王条款时,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地的电信管理局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