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互联网法院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腾讯公司副总裁姜波在论坛上发言,对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姜波表示,互联网法院的改革探索成果让互联网公司受益匪浅。依托互联网发展的技术和产业优势,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特别是互联网法院在信息化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整体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很多方面已经处于领先地位。

关于互联网法院和智慧法院的下一步发展,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积极研究科技赋能的司法新场景,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司法新举措。
一是加强区块链的深入适用,明确司法适用规则。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制定法院区块链平台与外部存管链对接的标准规范,主动与符合要求的外部存管链对接,打破电子证据传输壁垒。同时,积极制定区块链证据司法鉴定规则和审查标准,规范准入证明行为,提高存款证明司法鉴定效率。
第二,对接行业场景,加快类似案件的批量审理。一方面,进一步开放包括知识产权、金融、医疗、交通等行业的场景端口。,提取行业要素信息,构建结构化知识图谱,构建类型化案例审理系统;另一方面,整合大数据应用、证据信息比对、基于因素的快判、文书自动生成等技术,推动同类案件批量审理,创新审判模式。

第三,推动电子诉讼技术发展,完善相关配套规则。一方面,在现有电子诉讼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电子诉讼的落地场景,加速现有平台的整合,推动技术发展;另一方面,总结互联网法院的审判规则和程序实践,出台与电子诉讼相关的司法解释,为电子诉讼的适用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二是高效应对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强互联网行业规则的司法指导。
第一,针对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事物,建议互联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调研互联网企业,了解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技术和产品模式,基于产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平台责任,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出具调研报告, 针对遏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出台裁判规则和案例指南,条件具备时制定司法解释,营造有序健康的互联网行业竞争。

其次,针对数据分类和权利归属、数据权益保护、数据安全等问题立法不明确的情况,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数据等新的法律问题研究,形成相应的审判指南、司法解释或指导意见。
第三,积极探索当前国际形势下互联网法院的域外管辖权。
受限于现行涉外案件管辖制度的规则,互联网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管辖权连接点单一。希望互联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涉外案件管辖规则,适当增加互联网法院涉外案件管辖的连接点,探索将IP地址、域名、网络服务器等与网络传输相关的连接点纳入确立管辖范围,适度扩大互联网法院的域外管辖,更加有效地保护国内企业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同时,在涉外案件诉讼程序上,继续完善网上诉讼规则,全面推广互联网法院和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平台,推动电子诉讼向移动端发展,提高中国电子诉讼的国际影响力,引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趋势。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