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东汕头一家茶叶店门前,一名女子突然掌掴并推搡身后的小女孩,旁边另一名女孩在试图劝阻时遭到殴打。网上视频显示,在一家奶茶店门前,一名短发女子正在前台点餐,身后是一名男生、一名女生和两个孩子,另有一名长发女生在排队。站在离短发女生很近的地方,短发女子在点餐期间回头看了一眼女生,然后短发女子突然转身扇了女生一巴掌,大叫着又用手打了女生的头。
这时,站在一旁的长发女孩上前制止,短发女子伸手打脸。另一段视频显示,该女子和长发女孩正在扭打对方的头发,店员正试图将他们分开。据了解,事件发生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一家茶叶店门前。目前女孩身体无大碍,当地已介入。汕头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后续会向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认为没必要把那三个打上马赛克,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拍别人的照片就很清楚了。当面给别人拍照是不礼貌的!也有网友表示,一开始是在骂女方胖,但是很安静,仔细听就能听出来。白衣服看到一个朋友被打,说:我们没说错什么。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原视频显示,后面的女子偷偷给前面的女生拍照,嘲笑她这么胖还喝奶茶,惹怒了女生才被打。

目前没有相关通报,无法确认事情的起因。如果真如网友所说,那么小女孩的做法确实有点不妥。当面说人家的缺点是很不礼貌的。在别人面前拍照是一种侮辱。这个女人的行为太不理智了。她可以要求小女孩删除照片并道歉。但是绝对不能打人。打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惩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具体到本案,嫌疑女子听到嘲讽,然后恼羞成怒,掌掴了第一个女孩,并用力推搡。第一个女生没有还手。是女子单方故意伤害,故女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成立。女子殴打第一个女孩后,第二个白衣女孩与女子发生争执。女子开始殴打白衣女孩时,对方以踢腿、揪头发的方式进行还击,应判定为互殴。一般打架以调解为主,双方都不会受到治安处罚。女方故意伤害第一个女生,达不到立案标准,女生涉嫌有一定过错,属于比较轻微的案件。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金。
其次,以营利为目的拍摄他人照片,或者未经他人同意将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共平台,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第二个穿白衣服的女孩未经别人允许就拍了别人的照片。如果她将照片发布到微信群或其他社交软件群,白衣女孩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即使白衣少女没有上述行为,但照片拍摄后,如果女方发现并要求删除,白衣少女也必须删除。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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