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乱纪的通报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岑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魏有缘违反组织纪律,伪造党员发展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继续在纠正“四风”和开创新风尚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管一域的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岑河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魏有元违反组织纪律,伪造党员发展材料。

2014年10月,魏有元在负责常工工商所工作人员余某发展过程中,未按要求从余某原单位获取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信息,擅自为余某伪造发展对象培训考察表。2022年7月,魏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市区立新街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陈俊平违反廉洁纪律,虚报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

2021年12月,拆迁工作完成后,陈俊平要求施工方在1600元的基础上开具10000元的发票。2022年1月,陈俊平将虚假的1万元以节日费用的名义送给综合执法中心三区区长杨杰、程强、吕霄,每人2000元,自己分得4000元。2022年7月,陈俊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杰、程强、吕霄受到诫勉谈话。

3.沙市发改局粮食储备和工业发展股原股长刘玲违反工作纪律,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力。

2019年1月至2月,刘玲在担任沙市粮食局粮食科科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库存超标食品下达封存整改文书,未按要求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情况。他还在没有上级粮食部门书面答复的情况下,为超标食品办理了入库手续,导致超标食品流入市场。2022年3月,刘玲受到党内纪律处分。

4.沙市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周伟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利用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查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4月至7月,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利用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平台,帮助其朋友周某红查询刘某及其亲属的个人基本信息。此后,周某红利用提供的信息,连续多次发短信对刘及刘的亲属进行侮辱、骚扰。2021年11月,周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沙市区岑河中学教师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3月10日13时许,夏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岑河镇朱敏街路线行驶至岑河镇政府门前道路时被交警查获。夏被认定为醉酒驾车。3月31日,公安机关给予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11月17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6月,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六、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助理审判员王斌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

2004年至2014年,王斌在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金72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办理“邱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对犯罪嫌疑人以重罪轻判,非法采信证据,在明知犯罪嫌疑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暂予监外执行。他涉嫌滥用职权,诉讼时效已过。2022年4月,王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七、沙市区公安局关局派出所四名派出所所长周传发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

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周传发在担任荆州市公安局济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局济南派出所四级警长、沙市区分局官居派出所四级警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香烟,违规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宴并索要香烟;长期网络赌博;违反规定向辖区内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271506.59元。2022年8月,周传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纪委通报称

上述7起案件,虽然情节不同,但都是党性弱化、偏离初心、理想信念淡薄的典型。有的无视纪律,弄虚作假,发展党员“暗箱操作”,严重侵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的“四风”问题披着隐形变异的外衣,把自己当“外人”,把纪律规矩当“稻草人”;有的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工作作风严重不实,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胆大妄为,顶风作案,以公谋私,最后付出沉重代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博采众长,自觉遵纪守法,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切实提高本领,勤政廉洁履职,扣紧“作风”,防止“事业误入歧途”,真正做到有担当、有担当、尽职尽责。

区纪委强调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领域,解决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等问题,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沙市落地见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培育新风,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地方作风持续优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人心”实践活动和“双优化”活动,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实到一点一滴,以民为中心,落实到一言一行,把每一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区市委员会的部署,提高综合推进“三个廉洁”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政治监督,扎实做好日常监督,突出重点监督,以高质量的监督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密切关注“四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坚持“风”与“腐败”同查、同审、同析。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强化震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带来的新气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激发党员干部“新动能”,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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