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报》,明确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教委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发现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徐将教师资格证借给配偶参加校外培训并获得报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教师职务。



北京市朝阳区学校的化学老师刘利用周末时间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并获得报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教师职务。
北京市朝阳区冯润学校语文老师胡某某利用暑假为校外培训机构发放招生简章,并获得报酬。朝阳区教委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教师职务。
通州区紫店中学数学教师王某某、英语教师程某违规从事有偿补课并领取报酬。通州区教委对两名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