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下班出车祸算工伤么

核心提示兼职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不签署劳动合同,相当于没有构成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一般只能够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看待。网友咨询:下班后兼职打工时出了车祸能否申报工伤?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赵文革律师解答:兼职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不签署劳动合同

签订兼职雇佣合同。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就相当于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条例》处理。

用户咨询:

下班后兼职时出了车祸可以申报工伤吗?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回答:

签订兼职雇佣合同。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就相当于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条例》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提供劳务活动,需要的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劳动关系属于民事关系,而《工伤保险条例》是根据劳动关系制定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1.双方的社会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2.提供劳务一方的报酬是以劳动成果为基础的。

3.劳动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应自行承担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上班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有职业病的;

因工负伤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分析:

小时工一旦在工作期间因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也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小时工相应的费用。

由此可见,即使是小时工,如果在工作时间因公受伤,其雇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小时工相应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被认定为工伤有三个条件:

1、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

2.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

3.不是我的主要职责。

所以能否认定工伤,需要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认定。

赵律师事务所简介

赵,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擅长民法、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交通事故等法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曾获哈尔滨市律师辩论三等奖,黑龙江电视台客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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