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灵活就业?
灵活用工是指企业短期或以项目为基础的用工模式,是对传统用工模式的补充,广泛应用于各行业各岗位。企业基于员工的阶段性需求,根据实际即时需求灵活聘用人才,但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全新的聘用模式,即从“企业-员工”到“平台-个人”。企业与员工从传统的劳动雇佣关系转变为平台型的价值合作与交换关系,从而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灵活就业的常见形式
1.劳务派遣:公司主要项目的生产经营委托给第三方。根据团队中部分工作的辅助性特点,对这些工作可以采取劳务派遣。
2.兼职-:为了保证入驻员工的生活,公司专门设立了食堂,制作工作餐。但由于只有20多名持证员工和两名食堂工作人员,他们工作半天就能完成所需的三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雇佣食堂员工兼职。
3.实习生-:为了培养制冷工、电工、钳工等具有技术专长的一线后备员工,公司与当地几所知名技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一般通过学校提前半年左右安排优秀学生到公司实习。实习结束双向选择通过的学生,毕业后第二天正式就业。
4.兼职:做一些零星简单的工作,比如查水表,接投诉等。,可以联系学生处和高校团委组织学生来公司勤工俭学。
6.业务外包——将办公区域、物业项目非生产设施的保安、保洁、维护等部分业务外包给专业的物业公司,可以更好地规避保安、清洁工、物业管道工等原岗位的劳动关系管理风险。
第三,灵活就业的时代背景/政策支持
2015.1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落实与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2017.09:服务业创新发展纲要——鼓励制造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服务外包,推动服务外包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020.05:《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自主创业、非全日制就业、新型就业形式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增加就业收入的重要途径,对拓展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拓展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蜘蛛创业环境,加大灵活就业保障支持力度。
221.0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理的讲话》——李克强总理提到“有些灵活就业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是很幸运的”,所以应该给予他们社保补贴,特别是通过机制解决可能的工伤,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权益保障。
2022.01:“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口覆盖。推进职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维权服务能力,切实提高监察执法效率。
022.03:《政府工作报告》——对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做出了明确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养老金18连增”待遇。
第四,灵活就业模式的基本框架原则
即通过改变经营模式和对象等合理合法的方式,将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转化为经营关系。为薪酬结算业务提供专业服务,包括法律关系、税务关系、资金关系,三位一体。
五个。灵活就业模式的就业优势
1.解决不入账支出问题,服务企业应为用人单位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减轻企业税负。
2.未申报入账,未代扣代缴税款的问题。当代企业实际开展业务时,会有很多“外来”人员,比如大学生兼职写手、底层销售人员、餐饮服务员等。开展这部分业务时,没有依法为工作人员代扣代缴税款。

3.进入账户时,以工资形式申报的成本。对于流动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人员密集型的企业,每年的人员流动和协作工作的基数选择都是非常大的。社保基数,税收成本,财务费用,每年都是不小的开支。
4:过账时,找发票冲抵?如果要求个体劳动者向税务局开具发票,劳务收入所得税的20%-40%仍要扣缴,税收很重。如果采用单人、个体户模式给用工企业开发票,涉及关联交易或虚假交易,就得不偿失了。
不及物动词灵活就业模式适用/禁止行业
常用适用范围:
1.生活服务类:从事兼职或经营外卖app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明确禁止的;非中国大陆户籍人员;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高管及其他人员名下的公司拟签字。
2.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不仅需要取得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还需要挂靠在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执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此外,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只能由律师事务所承办。
3.在职教师:学校在职教师与学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公办学校教师工资仍由国家财政支付。但除了教师以个人身份与在线教育平台合作的情况外,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限制,可以酌情接入。
4.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需要挂靠在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才能正式上岗,因此与所在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
5.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办,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必须与其聘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房产推广业务可以合作,优先考虑线上推广场景。
6.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持证人员,都需要挂靠在相关工程建设单位,才能正式从事业务。因此,此类人员与工程建设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其他建筑工人,因为国家政策的保护,要与相关工程施工单位或其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整个建筑行业建议禁止准入。
7.保险行业:这类岗位人员必须由相应的机构聘用,取得执业证书才能开展相关业务。个人和机构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这类机构也必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资质许可,属于有权部门监管的单位。但是互联网保险推广是可以接入的。
8.证券业:只有合格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人实行职业准入制度。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有明确的劳动关系,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的收入是劳动报酬。
9.会计行业:法律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会计业务,会计行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注册会计师只有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后才能开展业务,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0.医疗行业:执业医师、兽医、护士、药师等岗位都需要相关执业证书,必须挂靠在具有国家许可资质的相应单位才能执业。因此,这些岗位与相关医疗机构有明确的劳动关系。但医生以个人名义与在线医疗服务平台合作的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限制,可以酌情接入。医药业务的推广也可以适当考虑线上推广场景。
11.演出经纪人:演出经纪人不能单独承担演出活动,需要挂靠在演出经纪公司,所以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公司之间有明确的劳动关系。
12.导演、演职人员: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无工作单位组织的演出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13.广电采编记者:传媒业的播音员、记者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播音员、记者与相关媒体资质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4.专利代理人:法律明确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专利代理人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专利代理人只有加入专利代理机构后才能开展业务,两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5.注册验船师:法律明确规定,从事船舶检验的机构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注册测绘师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注册测绘师与相关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6.注册拍卖师:法律明确规定,从事拍卖业务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拍卖师应当在注册的拍卖企业执业。拍卖师与其注册的拍卖企业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7.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对安全监管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应由其雇主委任,以开展相关业务。注册安全工程师与相关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
18.导游:国家对旅游行业的导游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导游必须注册后才能执业。报名时,须提交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旅游行业的注册证明。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