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数字经济税

核心提示当地时间6日,法国政府公布的一项新议案指出,政府计划对大型互联网和科技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此举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5亿欧元的收入。在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指出,引入“数字税”是为了实现“财政公平”,因为在

当地时间6日,法国政府公布的一项新提案指出,政府计划向大型互联网和科技公司征收3%的“数字税”。这将为法国政府每年带来5亿欧元的收入。

在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指出,推出“数字税”是为了实现“财政公平”,因为在欧洲,数字巨头的平均实际税率为9.5%,比传统中小企业少14%。

勒梅尔说,新税种下的应税项目包括网络广告收入、充当用户中介收入、出售用户数据收入,税率为3%。征税对象包括全球数字业务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营业收入在法国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等30多家互联网和科技巨头将受到影响。数字显示,新税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约5亿欧元的收入。

去年3月,欧盟委员会宣布了一项调整大型互联网公司税收规则的立法提案。根据这一提案,任何欧盟成员国都可以对国内互联网业务产生的利润征税,而不是让互联网公司选择在总部纳税。但德国对相关提案无动于衷,而卢森堡、爱尔兰等公司税率较低的国家则表示坚决反对,导致欧盟提案未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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