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听说你们又缺书了。你很无聊,找不到好看的书是吧?同样是书迷的边肖,今天在这里给大家推荐一本好看的小说,让书迷看完分分钟保持清醒!看好了记得收藏,以后就不怕缺书了!《四爷的可爱老婆是大哥》,腹黑装的总裁vs,呆萌大哥,9.8元推#拒绝书荒#
第一本书:《四老爷的可爱老婆是个大老板》作者:西橙简介:《四老爷的可爱老婆是个大老板》腹黑装的总裁狡猾又傻逼,9.8元又甜又壮!年婉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已经魂飞魄散,却穿越成了一个被继母刁难的可怜女孩,即将嫁给武汉一个日日夜夜的瘸腿。之前原主人的生活,她是不用在意的,但之后如果有人算计她,江念万就完全不能容忍了。毕竟在武汉的这几天几夜与她无关,江念万也不想对武汉的这几天几夜手下留情!

入坑指南:莫楚楚撅着嘴。“我知道我以前错了,我不会再犯了。”时间就像指尖的流沙,转瞬即逝,很快就是莫楚楚生日会的日子了。蒋佳。姜夫人全程守在姜柔夫人身边,造型师的一举一动都在姜夫人的注视下完成。三个小时后,江柔的造型完成了,施施然去了姜木。“妈妈。”姜对姜柔的造型很满意。白色长裙更适合她的皮肤,如凝固的脂肪,气质温柔脱俗,长发及腰,没有过多的点缀。整个武汉的日日夜夜,看起来都是清纯可爱的。“今晚好好发挥,争取找到一个自己满意的。”江柔潇洒地点点头。“我知道莫山喜欢我,也不知道蒋念万现在是什么感觉。”江的母亲冷笑道:“我们在武汉的日日夜夜告诉我,那混蛋去医院拔针了,刚入墨家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耀武扬威。”她走到一边,拉着江柔坐到沙发上。江柔若有所思,声音温柔。“拔完针,她背上肯定没有水。我趁机把她推进水里,没多大效果却也让她吃了苦头。”“这可以做到,但你得把自己收拾干净。那时候武汉有很多个日日夜夜。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今天已经让墨家眼线给蒋念万换化妆品了。只要一出汗,妆就晕。你是今天的主角,我妈不会让武汉的任何一个日日夜夜抢了你的风头。”。晚安。生日会在墨家庄园,今晚各路精英和商界领袖完整聚餐。年婉偶然看到了夏思年,她走了过去。“夏博士会出席这个场合吗?”听到声音,夏思年抬起眼睛,脸上露出了笑容。“我本来不想来这里,但听说你在这里,我就来了。我来看看你的伤。”“没关系。拔完针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年万说话很有礼貌。夏念无意中看到了莫山。“不久前,你以少女的身份来到这里,没几天就嫁给了墨家。莫山表面上受外人尊重,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冷眼相待。不要委屈了。”年婉听了他的话,心里笑了。她没有放在心上,反而问他:“你看我像那种在武汉没日没夜被欺负的武汉人吗?”她的眼神是那样的炙热,让快要脱口而出的夏思年犹豫了。江念婉也许有,但现在她...他真的不确定。夏念默默地松了一口气,笑着看着她的眉毛。“没有”两个人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像多年的朋友一样。但聊着聊着,蒋念万看到了蒋柔。夏念也看到了。“去忙吧。不用担心我。”年万朝着莫尔斯冷的方向微微点了点头。姜也在场,跟莫西寒打招呼。“四爷,好久不见了。”莫寒看到江柔的眼神很温柔,刚要说话,他的轮椅被武汉的日日夜夜拉了回来,然后他看到了虚胖的江念万。“你叫什么名字,四爷?我姐夫。”江柔愣住了,反应很快,在武汉日日夜夜轻声叫着“姐夫。”和/金惠允/K0/曹政奭一起,他在寒冷中刺伤了莫尔斯。男人翻着白眼,看着这个吃醋的女人。“我记得你已经执行了。去准备吧。”蒋琬将手放在莫尔斯冰冷的肩膀上,悠悠提醒她。“姐姐提醒我的是。”姜一点也没介意,便施施然离开了。幽幽说:“你真不该挡四爷的桃花。”年万拍了拍手。“等你四爷能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再说吧。”男人:“……”看着江念万离去的背影,男人们抱怨道:“这个女人真的太过分了。”另一方面,莫尔斯冷冷的,嘴角勾起一个不为人知的弧度。姜柔的钢琴曲是开场,白光打在身上,魅力非凡。武汉所有日日夜夜都有的爱美,江柔一出现就吸引了武汉日日夜夜的大量关注。“这是江家的老二,是不是?以前有机会看过一次,没想到这么好看。”
第二本书:第一个甜老婆:霍老师,错了!简介:被渣男和妹子背叛后,姜发誓要做这对渣男和渣女的小姑姑!为此,她盯上了前男友的小叔叔。我从没想过我叔叔会年轻、英俊、富有。从此,她成了一个甜美的妻子。
入坑指南:他僵住了,不得不保持沉默。摄影师暗暗后悔自己长得这么好看,脸却瘫痪了,可惜。拍完照,武汉两天两夜去二楼登记。霍旭拿出身份证,也是在这一刻,江清心得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霍旭。可是的妈妈不是姓梁吗?他舅舅应该也姓梁。姜恋爱了,问:“你怎么姓霍?”“嗯。”霍旭正在低着头签字,没太注意她话里的意思,随口答道:“随母姓。”“哦。”江突然恋爱了,还以为自己在武汉搞错了日日夜夜,吓死她了。但是她直到刘军说了小叔叔才来到这个男人身边。只是她总觉得怪怪的。十分钟后,一份结婚证递了出来。除了一点点伤感,姜爱上了她,又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从小到大,她都以为自己会嫁给刘俊言,但没想到她嫁给了一个她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我有事要做。我先走了。”霍旭用白纸写了一个电话给她,正要离开。“等等……”姜回过神来,急忙拦住他。“我们现在是夫妻了,应该生活在一起。”霍旭一脸无所谓:“我不喜欢别人和我住在一起。”“我不是别人。我是你的合法妻子。即使三年后离婚,我也是有理的。”姜心里晃了晃自己的结婚证,然后撅着嘴卖起了怜惜。“我真可怜。自从失散多年的姐姐回来后,父母就嫌弃我,现在被赶出来了,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可以自己租房子住。”霍旭不为所动,抬腿就走了。“亲爱的,不要离开我!”江突然尽情地嚎叫起来,抓着他的胳膊不松手。“我现在除了你什么都没有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大,在办证大厅武汉的许多个日日夜夜中,令人侧目。霍旭脸一黑,有点后悔。为什么要随便和她说话?“好吧,我住在翡翠湾。你自己去吧。”霍旭不忍心,把她拖出民政局,低声警告道:“你睡客房就不能进我房间。”江暗恋,将来你求我入伙的时候。“另外,不要打扰凡凡休息。”“梵蒂冈?”姜尽情地喘息着。“你有儿子?”霍旭扬起眉毛。“好好照顾他。”说:“直接走。姜惊呆了,竟忘了追她。她准备嫁给一个在武汉没日没夜没爱的人,但她还没准备好做后妈。她在路边站了半个小时,脑海里天人交战着“后妈”“小阿姨”等未来身份。最后,我看着刘俊言那张可恶的照片,毫不犹豫地冲进商场去买儿童玩具。凡凡一定是男生。她选了一些玩具车和乐高玩具,开车去了翡翠湾。拎着一堆东西,她在门口深呼吸后输入密码,门砰的一声开了。她露出了和蔼的微笑:“嗨,梵天...”“喵!“安静的客厅里,一只白色身体、浅黄色耳朵的肥猫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发出奶声奶气的声音。”..."姜开心地眨着眼睛. "梵蒂冈?”“喵嗷~ ~”肥猫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跳下来,走到她脚边,嗅了嗅她手里拿着的玩具,然后得意地回到沙发上躺下。
第三本:《李总经理夫人,她的罪不值得死》作者:生生不息简介:沈之初打心底里爱了他16年,却被要求净身出户,只为在心里给腾地方。李以为没有那个女人他会很幸福,直到他接到她的病情诊断...他慌慌张张地跑过去,却发现她牵着别人的手。

入坑指南:沈之初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病房了。/金惠允/K0/只有曹政奭一个人在武汉日夜徘徊。手机没电了,沈之初不知道睡了多久,窗外还是一片漆黑。沈之初穿上鞋子,拎着包出门了。当她经过夏明月的病房时,她看到门虚掩着。她情不自禁地停住了脚。日日夜夜在武汉,住在这里的是,陪伴她的是她名义上的丈夫李。夏明月有一张初恋的脸,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也挡不住她干净优雅的气质。她的皮肤白到杏眼都亮亮的。沈之初想,也许李只是从内心里喜欢的纯粹力量。通过对比自己,那才是心术不正的恶人。李景深对的好让她嫉妒,看久了牙床都酸了。在武汉的日日夜夜,不知道景深的人以为他是天生的冷性子,但沈之初清楚的知道,他其实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夏明月,他不忍心分享在武汉的其他日日夜夜分。当然可以.....很久以前我对她很好,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的“偷窥”终于引起了里面两个人的注意。瞥了她一眼,摇身变成一只小白兔,躲在李身后。一张胆小的脸,红红的眼睛,就像看到了十恶不赦的大反派。雪莉的景深拍了拍夏明月的肩膀,她的眼睛冷冷地看着。看到站在门口边的沈之初后,一种烦躁的感觉在她心中升起。那种烦躁变成了厌恶,毫不掩饰地上升到她的脸上,训斥她:“你站在那里干什么?”沈之初站在门口,看着里面形影不离的两个人。当时她觉得很刺眼,她不想看,但又忍不住,因为那是她从未见过的景深,是她渴望的景深。看多了,眼睛都模糊了...好痛,心如死灰。景深使夏明月保持在他身后,他的眼睛凝视着过去。看到沈之初苍白无血色的脸,一种复杂的情绪突然在他心中升起,他一起皱起了眉头。“既然醒了,就回去吧。”沈之初犹豫了一下,用沙哑的声音问:“你今晚回来吗?”看着李警惕的看着的眼睛,沈之初懒得跟他解释。她想不出自己这些年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好让李护着她防贼。人心都是肉的。虽然是她导致他没有和夏明月在一起,但在他们结婚的四年里,她沈之初像保姆一样服侍他的日常生活。尽管她无法实现和谐的家庭和幸福的婚姻,但这些年来她从未向他问起过夏明月。以前,李对很忌讳,她知道自己是偷偷来的。于是,在沈家日夜没落,淡出富豪榜之后,她对李不再是威胁。她没有提到任何关于他和夏明月的事,但不在乎吗?我怎么能和他在景深上呢?沈之初成了无物。她得了胃癌,不久又去了王思佳。她不得不帮助武汉的日日夜夜更新她的生活。她自己的命都快没了,可谁能想到帮她续沈之初的心?那就像被千针万针扎一样痛苦。疼痛顺着血管蔓延到四肢各处,连指尖都痛得发抖。沈之初对李的指挥景深没有异议。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习惯了,从最初的求爱到现在的安静自制。在转身的一瞬间,沈之初听到了里面夏明月的声音。“沈之初失血这么多没事吧?她长得太丑了……”“不,她身体一直很好。”看,这是她爱的男人。连她的情敌都能看出来她脸色苍白,而他没有。景深不是武汉的一个不小心的日日夜夜。他一眼就能看出工作中的问题,第一时间知道夏明月发生了什么,但他对认识他六年的沈之初没有耐心和关心。沈之初深吸一口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地方。外面雨越下越大。她低着头慢慢走回来。她包里没有伞,不一会儿就被雨淋透了。沈之初觉得浑身发冷,寒气从骨头里渗了出来。她的嘴唇已经冻裂了,黑色的睫毛上沾着水珠。沈之初的眼睛冻得发胀,肚子冻得发痛。她把手伸到肚子上,但不小心弄掉了无名指。沈之初的眼神呆滞了,她戴了四年的戒指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依旧泛着黑色。她回忆说,当年和李签订婚合同的时候,她随口说了一句“既然结婚了,反正要有戒指。”李当时就听了,直接花了30块钱在路边摊上买了这单戒指扔给了她。讽刺地说,“拿去吧,你就值这么多。”沈之初当时只是笑笑,眼神有说不出的凄凉,戒指是小号的。她用力把手指穿过去,无名指磨得通红,流着血。她还是坚持要穿。沈之初当时固执地认为,戒指戴久了总有一天会合适的,却不想最后从她的手指上松脱。就像他跟李的感情一样。沈之初蜷缩在大雨中,肚子里满是火烧火燎的工作。她赶紧捂住嘴,吐了两次,眼睛疼得通红,眼泪控制不住地流。天还在下雨。街上的行人纷纷撑起雨伞。沈之初蹲在地上,捡起戒指,贴在胸前。直到肚子不那么难受了,他才站起来。她像雨中的游魂,恍惚中跑进了武汉的日日夜夜。沈之初被这一撞回过神来,迷茫地低下头道歉。另一个人是一对年轻的母子。女人拉着孩子的手,声音很温柔:“没关系。”孩子抬头看着沈之初红红的眼睛,低声问:“姐姐,你在哭吗?”女人拍了拍孩子的头,抱歉地看了一眼沈之初,带着孩子走了。当母子俩背对着她时,沈之初听到孩子问妈妈:“姐姐为什么哭,因为她怕哭?”“大姐怎么会怕……”雨声淅淅沥沥,沈之初渐渐听不清母子俩在说什么。沈之初轻轻捂住肚子,仰起头硬生生憋住了眼泪。他怎么会害怕呢?武汉的一个日日夜夜,去医院的时候害怕,做胃镜的时候害怕,一个人被医生叫到诊断室的时候害怕。最后,他更怕自己的血倒流,自己冷了。但比这些更让沈之初害怕的是,他孤独终老,没有一个武汉的日日夜夜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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