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何)近日,欧盟的数字合规“进度条”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当地时间3月28日,欧盟反垄断负责人玛格丽特·维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数字服务法案有望在4月底前敲定。该法案要求科技巨头采取更多措施应对非法内容,否则将面临高达其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
就在上周,另一项关于数字合规的欧盟法案《数字市场法案》也带来了新的进展。3月24日,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就DMA达成一致。当晚发布的声明说,经过近8个小时的三方会谈,欧盟立法者就DMA达成临时协议,旨在对谷歌、苹果、亚马逊等科技巨头进行合规监管。,被公认为“看门人”。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刘权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欧盟的数字合规呈现出三个明显的趋势:一是更加注重建设公开公平的数字市场,不断加强反垄断。第二,更加注重实质平等,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要求互联网企业越大越应该承担责任。三是更加注重保护用户的权利和自由。”
DMA和DSA:欧盟数字监管的得力助手
DMA、DSA和欧盟似乎对数字监管法案的实施“信心十足”。
欧盟称,DSA的规则主要涉及在线中介和平台,如在线市场、社交网络、内容共享平台、应用商店以及在线旅游和住宿平台。DMA主要用于看门人。
刘权向记者指出,虽然DMA和DSA都为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设定了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但侧重点不同。
“DMA的主要目的是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恶性竞争,构建公平开放的数字市场;DSA的主要目的是构建一个安全、可预测、可信赖的网络环境,有效保护《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的基本权利,要求数字服务提供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透明、可信赖的在线服务。虽然两者密不可分,但DMA更侧重于促进公平竞争,DSA侧重于保护权利。”
从最近DSA和DMA的发展可以看出,欧盟对互联网平台的合规监管计划在不断加大,绝不会放松。受访专家表示,欧盟的决心一方面源于其促进公平竞争的愿景,另一方面也希望给本土互联网公司带来增长空。
刘权说,“首先,数字经济具有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一些互联网巨头利用其连锁服务和技术资源锁定用户,垄断数据,封闭生态,不利于创新。欧盟的合规监管政策可以促进开放,增加用户的权利和自由。其次,还可以维护欧盟国家的经济安全甚至政治安全。欧盟本土互联网巨头很少。通过引入DMA等法案,可以打破非欧盟巨头对欧盟造成的经济甚至政治威胁,促进欧盟本土企业的快速成长。"
浙江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潘鹤林对此表示赞同。“目前欧盟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实力都不是很强。设置这样的门槛更多的是针对海外跨国互联网平台,希望通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来提升欧盟内部互联网初创企业的竞争力。欧盟的信心在于其市场容量足够大,互联网巨头不会贸然退出。”
为“看门人”制定行为准则
2020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DMA和DSA两项重磅数字监管草案,被视为欧盟20多年来在数字领域的第一项重大立法。其中,DMA被业界誉为“欧盟近20年来对科技企业监管的首次重大改革”。

3月24日,欧盟立法者就DMA达成临时协议,引发各界关注。法国数字事务部长塞德里克O说:“过去10年,欧盟不得不对超大型数字公司的一些有害商业行为处以创纪录的罚款。DMA将直接禁止这些做法,为新的参与者和欧洲企业创造一个更公平、更具竞争力的经济空空间。这些规则对于刺激和开放数字市场、增加消费者选择、实现更好的价值共享和促进数字经济创新至关重要。”
DMA最关心的是,其剑指谷歌、苹果、亚马逊等“守门人”,即控制数字经济中重要生态系统的少数大型互联网平台。关于“看门人”,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做出了具体的条件:过去三年在欧盟的年营业额至少要达到75亿欧元,或者说市值至少要达到750亿欧元,每个月在欧盟的终端用户至少要有4500万,企业用户至少要有1万。而且,该平台还必须控制至少三个欧盟成员国的一项或多项核心平台服务,包括市场和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云服务、广告服务、语音助手和网页浏览器。
对于属于上述类别的平台企业,DMA列出了明确的行为清单:
在“必须做”的类别中,“看门人”需要确保用户在与订阅时类似的条件下有权退订平台服务,对于最重要的软件,安装时不需要默认安装操作系统,允许应用开发者公平使用智能手机的附加功能,允许卖家访问平台上的营销或广告效果数据等。
在“不能做”一类中,“把关人”不能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排在其他产品之上,不能将服务过程中收集的隐私数据用于其他服务,不能对企业用户设置不公平的条件,不能预装一些软件应用等。
为了保证该条例的实施,欧盟委员会表示将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和一个高级别小组,以协助和推动欧盟委员会的工作。成员国将能够授权国家竞争主管机构调查可能的侵权行为,并将调查结果转交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看门人”未能遵守法案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如果多次作案,最高可被处以其全球营业额20%的罚款。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潘麟表示,“这个惩罚力度够大了。如果不遵守规定,被监管企业将不得不在退出欧盟和缴纳罚款继续经营之间做出选择。考虑到欧盟的经济体量,预计大多数公司会在罚款的压力下对其商业生态做出一定的改变。”
这家科技巨头的“紧箍咒”继续收紧
另一方面,科技巨头们表现出明显的担忧和不满。
关于DMA的临时协议,苹果表示,“该法案的规定将对我们的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隐私和安全漏洞。此外,一些条款也会阻止我们对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知识产权进行收费。”谷歌发言人也表示,“尽管我们支持DMA消费者选择和互操作性方面的许多雄心,但我们担心其中一些规则会导致创新和选择性减少。”
近年来,苹果等公司一直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合规压力。不仅是欧盟,当地时间28日,美国司法部表示支持针对亚马逊、谷歌和苹果的反垄断法案件《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这标志着拜登政府首次全面支持大公司的反垄断措施。

在多方的“围剿”下,企业不得不做出妥协。3月23日,谷歌宣布将允许流媒体音乐平台Spotify在Android平台上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该系统将允许用户直接向Spotify支付费用和购买订阅服务。不过这只是一个试点项目,具体的时间表或者使用区域还没有公布。
去年,苹果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股东委托书中增加了一个关于反垄断风险的新章节。根据委托书,苹果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将定期评估和讨论苹果的反垄断风险;同时将设立内部反垄断合规官,对苹果的反垄断合规项目进行评估。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研究中心互联网学会副主任吴沈阔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今,美国公司等互联网巨头面临的合规压力普遍存在。在DMA、DSA等数字治理工具的指挥下,企业的数据流通、利用、开放共享等现有商业模式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和冲击。”
“互联互通确实有利于开放和增加用户福利,但也可能导致‘搭便车’现象。毕竟互联网巨头要做大做强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在加大反垄断的同时,也要适当保护‘看门人’企业的合法权利。”刘权指出。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互联网巨头和政府数字合规的发展会走怎样的发展曲线?吴沈阔认为,大方向还是要看国家对特定市场的战略设计,包括对企业的容忍度,对发展的政策要求空。“从欧盟目前的动作来看,加强数字主权和为外国企业设立市场法规仍是重点。我相信一些巨头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长期处于压力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