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的普及,存在的网络诈骗的违法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引诱人们上当受骗,从而获得不法利益。网络兼职就是其中的一种。

2021年6月26日,嵩县居民刘女士在家中玩手机时,微信里面一个“打工信息交流群”发来一条兼职信息,刘女士心想在家也没事,做做兼职还能挣点钱,就通过广告上的二维码添加上了对方的企业QQ。刘女士向对方了解完之后,对方给刘女士发来一个链接,刘女士通过链接下载了一个名叫企业密信APP,刘女士按照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毕,然后接待员添加刘女士的微信好友好友,接待员把刘女士拉进了一个福利群,群里发来一条关注微信公众号就可以挣佣金,刘女士关注了6个公众号后挣了20元。这时群里又发来一条任务佣金百分之40,其通过任务里面的链接点开后显示广发投资的网页,让刘女士向对方提供的账号上转账,随后会把本金和佣金一起返回给刘女士,后刘女士在对方的指引,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里转账15000元,后对方失去联系。刘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即报警。
嵩县公安局田湖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情况通报县局网安大队联合展开调查,经过对方受害人提供的信息,经过数日的研判分析,最终锁定安徽省六安市刘某有重点作案嫌疑。7月6日,办案民警驱车前往安徽省六安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诈骗刘女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嵩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网安民警提示:不要在未见到本人的情况下,仅凭电话或社交软件联系就轻信对方,更不能轻易汇款,自身保持谨慎、警惕,骗子就会无计可施。如果遇到网络诈骗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等,然后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