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你你们这太无聊了,你赚差价我们无聊,真的,你可以去告嘛,赚什么差价,你去告啊,你去告我,你去告他嘛,是不是?
我告诉他还是告诉你,随你啊?男子委托中介卖房,买家全款125万成交,签订过户合同的时候却发现房子是162万卖出的,多出的37万揣进了谁的腰包呢?

下面往下看潘先生说,去年家里有急事急需用钱,无奈之下便想着将这套房子卖掉委托给中介。
没多长时间,就有一位买家李某愿意全款125万买下这套房子,眼见对方这么爽快,双方便立马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也不墨迹,直接转账120万,留下5万尾款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再支付,潘先生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一切都发展得十分顺利,120万的购房款已经打进了黄先生的账户里,可事情发展。
一般签完合同后,买家是最着急过户的一方,毕竟钱和房都在别人手里,自己只有一纸合同。
然而买家李某却一反常态,不但没有着急过户,反而一拖再拖,一直过了半年多才过户。
整个周期很长的,我们一直催他做过户的这个手续,他抑制不住。
正常的一个买主的话,不可能等了七八个月的时间,房子还不去过户。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套房子居然过户给了一个姓徐的陌生男子,而且成交价格是162万。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忽悠。
我就不明白这一点,那我们为什么平白无故去收了160万的购房款,那我们实际上才收125万对不对?那多出来的这35万的这个钱到哪里去了?
亏了潘先生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却被中介报价125万,办完过户手续才发现自己被忽悠了。
事后发现,之前全款买房的李某居然就是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我们这次买卖房子做服务的这个房产经纪公司,他的这个法定代表人就是李长山。

就是名字一样,对,也就是中介,他伪造了一个买家的身份,然后从中牟利。
被蒙在鼓里的潘先生直到这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房屋中介赚了30多万的差价,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冤种。
话说回来,如果自己的房子已经办完全部手续,过户给了买家李某,李某再去售卖自己也不会说什么,问题在于买家李某根本就没有过户,而是一直拖到了直接过户给现在的买家徐先生。
为了弄清事情的详细情况,记者便拨通了买家李某的电话。面对质疑,李某声称自己已经拿到了原房主出售房屋的委托书,自己现在进行售卖合情合理,而且现在的买主徐先生是自己的同事,直接过户给他也没什么不合理,你购这个房子是真的是有买卖的意愿,还是说想要通过这样子来赚差价呢?肯定是买,我们也是现金付给他,那你这个徐贤财又是谁呢?其实我们自己我。
跟我,我们同事啊,我们练习生,徐先生发现李某撒了谎,徐先生根本就不认识他,并且徐先生是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的房子,自己当时支付了162万的购房款,就是他是说你是他的同事,你看中了这个房子,所以他转卖给你了,所以我跟您核实一下是不是这个情况。
我,我是同事啊,不是同事,那是朋友是吗?我就是买猪啊,不认识啊,成交的价格是说多少钱呀?
支出是162万。这时潘先生才想起来,之前李某确实曾经让他拍摄了一个公证视频,没想到拍那个视频就意味着授权给了李某出售房屋的权利,卖个房还被套路,也太坑了。
真的,你你们这太无聊了,你赚差价我们无聊,真的你可去告嘛,赚什么差价你去告啊,我告他还是告你,随你呀。
房子125万出售,中介却用160万的价格卖了出去,赚取差价了35万元。
对于房主的质问,中介的态度很嚣张,扬言潘先生愿意告就去告,随他的便,既然他不仁,就别怪自己不易。

潘先生咨询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屋的出售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对方过户合同上只有一笔160万的交易记录,中间少了一次过户费用,很明显有逃税的嫌疑,那这样的话就会产生这个两笔过户的费用,以及两笔的这个税费,那这样如果他这样做的话,实际上就是减少了一笔契税,减少了一次过户的相关的费用,那这样也会给这个国家的税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既然签订了购房合同,那就必须。
需要按照合同上过户到他的身上,再去和别人签订新的合同,那样才是正规流程。
走投无路的潘先生将此事上报给了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因为有信息差,房主在中介面前确实是弱势群体,所以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部的承购和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而买家李某作为中介法人显然已经违规。
最后,提醒大家,签订各项协议时,一定看仔细协议内容再签字,以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你们觉得这件事谁对谁错呢?欢迎留言讨论,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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