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坛中,人们常常感叹于朱自清的结发妻子武钟谦是个贤妻良母,心中永远装着丈夫和孩子,虽然武钟谦是武家的独女,自小娇生惯养,但自从有了妻子这个身份,武钟谦就不再娇气、任性了,处处忍气吞声。
众人感叹于武钟谦生完孩子第四天就下地干活了,洗衣做饭,伺候公婆,觉得她是个贤妻,从来不会顶撞公公婆婆,也不会让丈夫操心家里的事情,但却少有人怜惜这名女子,结果武钟谦积劳成疾,年仅三十一岁就撒手人寰了,而人们只会称赞她一句“是个贤妻”。

旧时代就是如此,一个女人的一生,最好是奉献家庭。尽管一些女子也曾埋怨过,觉得辛苦,但最终还是难逃时代的影响,轻视自己的女儿,又轻视外孙女,儿子才最宝贝,哪怕儿子长大后毫无担当。
重庆的张燕在与前夫李某离婚不久后不幸车祸身亡,其家属因此获得死亡赔偿金133万,但这笔赔偿金却被其母杨某给私吞了,一分都不愿分给自己的两个外孙女。事情败露后,杨某的态度十分嚣张,即使民警向其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杨某某却嚷嚷道“不怕拘留!”
其实张燕与李某结婚后,两人的感情是相当不错的,即使张燕只生下了两个女儿,但李某并没有那种非得生儿子的思想,他在外工作赚钱养家,张燕则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女儿,日子过得平淡且幸福。但不幸的是,两人的大女儿被诊断出了先天性心脏病,需要长期治疗,张燕和李某都不肯放弃这个女儿,不过治疗费是笔巨款,30万的积蓄花光后,张燕也不得不外出打工,但仍是杯水车薪,夫妻俩的精神濒临崩溃。
然而杨某却是冷眼旁观,还冷嘲热讽,使得夫妻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最终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人已没有感情,离婚时,李某主动要了大女儿的抚养权,小女儿由张燕抚养,张燕则考虑到大女儿的病就是个窟窿,得花许多钱,便提出了净身出户。

离婚后,张燕依然在广东打工,两个女儿实际上还是由李某抚养,只是谁也不能事先料到意外的发生。而杨某虽然也是名女性,是个母亲,年轻时候对家人重男轻女的行为曾感到很不服气,但长大后,杨某也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显然更重视自己的儿子,张燕在世时,杨某也没少问张燕要钱,只为了能满足儿子。
虽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衡量,在法律中,死亡赔偿金是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金钱赔偿,如果死者不幸离世时孩子还未成年,赔偿金中便包含了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该笔补偿原则上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时应当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然后将剩余的部分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注意并不会进行等额分割。并且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无权分配。
也就是说,对于这笔133万的赔偿金,应优先考虑张燕的两个女儿,虽然大女儿的抚养权给了李某,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杨某想要独占女儿的死亡赔偿金显然是无理的,此事曝光后,杨某也因霸占孙女的救命钱给儿子买房的行为,获得了“狼外婆”的称呼,李某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他只想拿到属于他女儿的那部分,让大女儿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然而尽管法院审理该起诉讼后,依法作出了张燕的两个女儿各自分得死亡赔偿金的30%的判决后,杨某却还硬气地表示自己的账户里已没有钱了,李某又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才得知杨某已做好了财产转移,把这笔赔偿金拿来给儿子买房了,还把剩下的40万都转到了儿子的账户。
不过结局大快人心,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形,属于该罪的情节严重,杨某将面临刑事处罚,而非拘留那么简单,得知该后果后,杨某就明显没有那么嚣张、硬气了,她还是不想坐牢的。经调解,杨某把本该属于两个外孙女的那部分拿了出来,好在此事也没有拖延太长时间,李某与张某的大女儿也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