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创新执行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核心提示  执行作为司法实践中打通胜诉当事人实现债权利益的最后一个环节,为社会所广泛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两级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推行智慧执行,构建精细高效的执行长效机制,闯出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执行质效持续保持在全区“

  执行作为司法实践中打通胜诉当事人实现债权利益的最后一个环节,为社会所广泛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两级法院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推行智慧执行,构建精细高效的执行长效机制,闯出破解“执行难”的新路子,执行质效持续保持在全区“第一方阵”,14项关键指标稳居全区法院前三名。

  智慧执行:从“两条腿”到“网上飞”

  “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子,执行成功!”近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不动产查询系统,成功查封被执行人一套位于南宁的房子,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

  法官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查封、解封,这归功于贺州市两级法院与不动产和公积金查询系统数据壁垒的打通。在该系统,执行干警只需扫描上传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就可以进行线上审核,然后轻点鼠标进行查封、解封。

  “以前是天南海北跑断腿,现在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效率翻倍。这就是信息数据化的力量,不服不行!”贺州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周成才说道。

  自“智慧法院”建设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借助功能强大的执行指挥中心、高效的执行查控系统、快捷的智慧执行APP等,采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执行模式,使执行工作驶入“高速路”。

  今年7月,八步区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一辆白色小汽车。为了方便无法现场看样的意向竞买人高效了解拍品,该院委托相关机构采用VR虚拟全景技术进行图像采集,最大限度展现车辆的真实情况。

  从VR看车到“利用无纸化促执行”再到建设“智能停车平台”,一次次智慧执行的新探索,让贺州市两级法院的执行主战场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执行工作变得日益高效便捷。今年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平均用时16.75天,低于广西平均用时。

  协同作战:从“独行侠”到“兄弟团”

  “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高,与当地司法所、村委会联动执行配合默契,形成并肩作战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7月4日,受邀见证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案的执行后,昭平县一名政法委员如是说。

  “考虑到案件本身的执行难度及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我们邀请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增强执行威慑力和执行效果。”昭平县法院副院长黄晓晖介绍,该院联合当地司法所和村委会启动联动执行机制,依法强制执行案件。

  执行工作线多面广,而贺州市户籍人口近250万,是湘、粤、桂三省交界地,同时也是劳务输出大市。因此,人难找、财难寻,成为执行工作中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单丝不线,孤掌难鸣。要破解这一难题,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必须创新执行手段和执行工作机制,攥指成拳形成最大合力。

  贺州市委政法委与贺州市中院牵头成立包含政法委、法院、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等16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贺州市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依托该项机制,贺州市两级法院已顺利执结执行积案87宗,标的629万元。

  贺州市中院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各界参与”的交房即交证的执转破“贺州模式”,为优化贺州市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通过“执行+执法”模式,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机关合作,为劳动者依法、高效追索劳动报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行乡镇政法委员、人民法庭执行员、村网格员“三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服务基层治理。

  齐抓共管、聚智聚力,一个“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在贺州逐步形成,为执行工作按下“加速键”。

  敢于亮剑:让“执行难”变“执行完”

  一边长期不履行26万多元的欠款,一边心安理得地进行消费,平桂区的黄某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在贺州市中院组织的执行全媒体直播活动中,黄某的车在5万网民的围观下被执行法官扣押。

  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一直在“躲猫猫”的被执行人任某也无法躲藏,在清明期间被执行法官依法拘留。

  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作战模式,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今年以来,贺州市中院打响“执行风暴”战役,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是我们全市法院持久践行的举措之一。”贺州市中院副院长黎传杰表示,自“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以来,贺州市两级法院为巩固执行成果,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多措并举让“执行难”变为“执行完”。

  加强惩戒“严”执行。对拟拘留、罚款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被执行人,采取预处罚、预移送追究拒执罪等预告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把群众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善意文明“暖”执行。畅通立案渠道,对民生案件打开绿色通道;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推动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因案施策“巧”执行。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巧用执行措施。如在能够控制融资款情形下,依法准许债务人以查封财产融资偿还债务,并配合做好相关解封、抵押或质押登记等事项,加快财产变价流程;对资不抵债但具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引导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启动“执转破”程序,最大程度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贺州市中院“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法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推广。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412件,执结11760件,执结率94.74%,执行到位金额5.13亿元,有效提升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_执行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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