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招标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建设了统一核算系统及资金系统,满足了集团基础核算、报表合并及资金归集、账户监控等需要,实现了与智慧国资的数据对接。基于招标人实际管理诉求,投标人须完成系统调研、方案设计、平台安装集成、系统调试、用户培训、交付使用、实现招标人现有其他应用系统的无缝连接及售后服务等的交钥匙工程,达到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目的和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集中风险控制,实现招标人“财务一本账”管理目标同时达到优化财务人员结构,打造实训轮岗基地,支撑招标人财务管理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方实良好基础。项目覆盖招标人及下属所有成员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资格声明”;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6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标的内容:财务共享中心一套,服务期限:项目建设周期按以下节点要求控制:第一阶段:试点阶段。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试点单位上线试运行。
第二阶段:推广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根据试点建设情况优化与完善方案,实现集团范围内其他企业推广。
第三阶段:集团内生产经营类型单位推广共享中心业务运行 第四阶段: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及共享持续优化阶段。

服务要求:包括咨询及系统实施服务两部分;最终实现集团范围内企业资金收支、核算业务全部纳入共享中心,实现共享中心运营优化,建立共享中心绩效管理评价体系,经营数据分析,实现由共享核算中心向数据决策中心转变。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赵 琳
手 机:16517775551/183112016871
邮 箱: zqsd555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