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宏宇,我关宏峰的双胞胎亲弟弟,要跟我借10万块钱。借,还是不借?”
镜头往前一推,只见潘粤明满脸严肃地端坐在沙发上进行着推理。观众凝神屏息,紧紧跟随着他的思路,直到他掏出手机,晃了晃手中的某P2P广告,才恍然大悟:啊,原来是又到了创意中插的时间。

何为“创意中插”?有别于植入广告的生硬,不用于前后贴片广告的套路化,由剧中人物主演一分钟左右的广告情景短剧,或脑洞大开,或剧情相关,一集网剧对应一条创意中插广告,使得广告与剧情融为一体,诙谐自然。创新的形式让不少网友都看得很欢乐,更成为了网剧的有机组成部分。
虽然早在《暗黑者2》就开启了中插的序幕,但2016年爱奇艺的《老九门》无疑成为了创意中插的破局点——7个中插广告,为该剧带来四五千万元收入。艺恩咨询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插广告的市场规模超过8亿元。剧星传媒CEO査道存也表示:“2017年创意中插和创意压屏广告市场规模将突破20亿元”。
在中插广告中,以互金公司为代表的广告无疑异军突起。钱站承包了《白夜追凶》整部剧的中插;《春风十里,不如你》中,网贷平台PPMoney循环洗脑播放;悟空理财、爱钱进、现金借贷则扎堆《那年花开月正圆》。爆炸式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搭上了网剧迅速发展的顺风车,两者的跨界营销显得颇具话题。
但是,互金广告的这种魔性营销是否涉及监管红线?这种宣传的擦边球是否合规呢?
互金广告为何瞄准网剧的中插?
据蓝水科技数据显示,在2016年底至今播出的热门大剧中,共有16部影视剧出现了互金平台的广告,涉及多达11个互金平台,其中有8个互金平台广告以中插形式呈现。既包括《楚乔传》《欢乐颂2》《那年花开月正圆》一类的网剧卫视同步热播剧,也有《河神》《白夜追凶》一类的口碑网剧。
互金广告为何频频承包热门剧集?到底是互金平台选择了创意中插,还是中插广告选择了不差钱的金主大大?

近两年,随着网贷平台负面事件频发,监管方面对网贷平台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2016年8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指出: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线下推广途径被禁止,使得P2P公司借力网剧,在线上加大宣传攻势成为了一种必然。
一方面,据爱奇艺指数显示,《楚乔传》《河神》《那年花开月正圆》受众中18~35岁人群分别占据73%、81%、71%。而互金平台瞄准的客户群也恰恰是在校学生、刚毕业的职场新人和小白领。网剧受众和借贷客户群体的重合使得网剧具有天然的导流优势,不仅可以拉来一批小白用户,而且可以通过魔性的广告迅速提升品牌知名度,契合金融产品更新迭代快速的特点。
另一方面,与剧中的硬植入、贴片广告相比,创意中插显得更符合互联网思维。度身定制、脑洞清奇、循环洗脑、雷也要雷得坦荡荡,相较传统形式,令人耳目一新,对广告少了一份反感,多了一份好奇。以爱钱进为例,据AdMaster SEI广告效果评估数据,从《老九门》播出前到播出两期后的3次调研,爱钱进品牌认知度上升了220%,而品牌好感度也提升了3%。蓝水科技数据也显示,爱钱进等5款互金平台,因植入超过4部热门综艺、影视剧,作品累计点击量均过百亿,累计接触人次过亿,最高者点击量甚至超过700亿、接触人次高达4亿。创意中插的客户转换率是如此之高,更显得其颇具性价比。
随着互金平台与网剧结合的愈发紧密,中插广告的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据某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市面上,创意中插最低是90万元起步,一般是100多万一条,高的话300多万,这主要还是取决于网剧的质量。如果是S级别,均价可能在150万以上。”《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播出时,更创下了10分钟内中插广告全部卖完的业内神话。
创意中插也需要带着枷锁跳舞
内容讨喜,适合短平快的营销节奏,创意中插无疑正中网贷公司下怀。但这一行为的合规性仍然存疑。国家在互联网金融整治行动中,更是明确指出金融广告应严格遵守事前审查制度。
《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指出:不得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但创意中插的文案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夸大的成分。例如,爱钱进在《老九门》中有一段中插广告,台词为:“想赚钱就要冒险,哪有不承担损失就赚大钱的。”——“怎么没有啊,我就找到一个,既赚钱又靠谱的好方法。”这种模棱两可的表述无疑是游走在法律边缘。

同时,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承担责任,应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虽然中插广告在页面角落也会有“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等提示,但往往是宣传语显眼易见,风险提示难以看清。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现在的中插广告往往祭出“内容原创”大旗,以“原创剧场”“脑洞时间”等名称将中插广告作为内容营销来体现的,使其构成了正片的一部分。因此,创意中插暂时还没有被划归到《广告法》的监管中。平台并不对广告内容负责,监管也暂时无法触及,监管更多的是靠行业自律和自身审查,这种靠情怀脆弱维系的职业操守在巨大市场诱惑力的冲击下,又还能坚守多久呢?
值得注意的是,网剧的质量、口碑度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中插广告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以《河神》《白夜追凶》为例,这两部剧算是今年爆款网剧,制作精良、传颂度好,其中的中插广告更是将剧情节奏、产品信息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从受众心理看,网剧的美誉度对中插广告的传播效果会有一定的“粉饰”作用,也就是说,如果剧好看,那么良好的观剧感觉也会顺带着附加在广告上,刺激观众的消费、引导观众的选择。可如果这个广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且产品并不完善的话,这其中,到底是谁带红谁、谁抹黑谁,就不好说了。
对于广告商而言,网剧就好像他们选择的品牌代言人,如果代言人给力,品牌自然顺风顺水。同样的,如果产品忠于客户,那么代言人的形象也会增添几分魅力。可糟糕就糟糕在,不管是代言人为了挣钱,被产品所拖累;还是广告商“眼瞎”,沦为群嘲,买账的终归还是老百姓。
爆发式发展的网剧,野蛮生长期的P2P,两者本应是天作之合,但其中若隐若现的法律风险让他们的结合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不断充气的气球,只需要一个小小的针头,就会爆炸。观众对于创意中插的新鲜度还有多久?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何时会落下?借贷公司和创意中插的未来发展之路可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