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立即播放”APP及时租用爱奇艺VIP账号,并限制部分功能,损害了爱奇艺的合法权益,爱奇艺公司将该APP运营的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
8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近日,海淀法院审结该案,法院判决支持爱奇艺公司的全部申请。

据了解,本案是国内首例分时视频网站VIP账号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爱奇艺与两家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诉讼
被告认为租赁账号使用得当。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自称是视频网站Aiqiyi.com和手机爱奇艺APP的运营方,其付费VIP会员制度是增加用户数量、维持视频业务的重要商业手段;并且明确VIP会员用户仅拥有爱奇艺VIP账号的有限使用权,不得转让、出借、出租、出售或与他人共享该账号。

爱奇艺称,杭州龙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龙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app中通过云流媒体技术非法租用爱奇艺VIP账号,违反了爱奇艺VIP账号用户协议,损害了爱奇艺付费会员体系;同时,两被告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爱奇艺APP在涉案APP中的部分功能,导致公众对爱奇艺APP的用户体验下降。这两种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第二被告不同意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提出其与爱奇艺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其合法取得爱奇艺VIP账号使用权。因此,以分时租赁的方式租用这些账户是合法的使用行为,涉案APP是利用云流媒体技术的新商业模式,不应予以否认。
法院认为两者存在竞争关系。
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以及对被诉行为性质的判断。至于竞争关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和资源的整合,对市场资源的争夺已经扩展到同行业的非竞争对手。只要经营者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营者的商业利益,就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本案中,两被告通过涉案APP出租爱奇艺VIP账号使用权,在用户流量方面明显影响了爱奇艺的商业利益,故两被告同时经营其他业务的事实不影响其与爱奇艺的竞争关系。
其次,关于被诉行为是否正当,就分时租赁VIP会员账号的行为而言,结合该行为并非个人用户的正常行为,会导致爱奇艺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和风险的增加。两被告通过分时租赁VIP账号实际提供爱奇艺VIP视频内容的行为,是对爱奇艺公司重要运营资源的恶意搭便车行为。两被告通过在爱奇艺公司发送后修改侵权通知,从被诉行为中获利并使其行为更具隐蔽性和主观恶意,以及其他因素认定被诉行为显失公平。
法院还指出,被告行为本身存在不当,因此行为性质不会因为两被告合法获得涉案爱奇艺VIP账号而改变;相反,两被告合法购买了爱奇艺的VIP账号,应当知道爱奇艺为其VIP账号设置的使用权,因此两被告的主观恶意更为明显。
关于爱奇艺APP在涉案APP中的功能限制,从云流媒体技术的原理和涉案APP的功能设置可以认定,该功能限制是两被告在云产品中对爱奇艺APP界面的限制,该限制会使爱奇艺潜在用户产生误解,影响其使用爱奇艺APP的体验,是不适当的。
据此,法院认为,上述被诉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基于“付费VIP会员”模式的正常经营行为,损害了爱奇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裁定支持爱奇艺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