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污染源

核心提示来源:澎湃新闻  7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发布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说,今年以来,规划和项目环评持续发力,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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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权表示,今年以来,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持续发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上半年,全国共审批环评项目4.78万个,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增长28.9%。生态部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91个,其中铁路、水利、交通、煤炭供应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元。

随着中央政府出台一揽子稳定经济的政策措施,预计今年将有大量项目上马。环评工作如何在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发挥“底线”作用?

对此,刘志权在回答该报上述问题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在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优化选址选线避开生态敏感区,提出严格的生态环保要求,加强沿线噪声污染治理、区域污染物减排替代和生态修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环境部从四个方面严把“底线”: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具体来说,项目类型、选址、布局、规模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要求,避免触及法律底线的“硬伤”。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环评中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其措施应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通过优化项目选址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可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估内容,避免出现主要风险源或环保目标遗漏、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等问题。四是维护公共权益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果建设项目周围有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其的影响,针对废气、噪声、污水、危险废物等采取最严格的防治措施,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可能直接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刘志权表示,生态环境部加强了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监管行动计划,监督检查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保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查处违反“三同时”和独立验收要求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先建后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先建后批”违法行为的查处纳入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检查内容,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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