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环评批复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6月23日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态环境部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日前印发《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

生态部6月23日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止疫情、稳定经济、确保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稳定经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落实扎实稳定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生态环境领域支持经济平稳运行的五项重点措施。

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快实施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生态环境领域102项重大工程。在“十四五”规划中,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推动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

二是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批创新措施,形成了一套政策工具包,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有效保证了重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进行,全力推进了“十五”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 如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煤炭供应保障、涉及链条补充和强化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第三,创新措施,帮助企业脱困。针对部分发电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煤质分析样品送检困难、部分月份碳排放相关数据缺失、现场核查困难等实际情况,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部分管理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是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指导各地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将夏季臭氧监管帮扶工作改为线上开展。深入挖掘经济下行压力下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环保方面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要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第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生态环境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和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库建设,提高资金对接项目精准度,加大对生态环境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5月31日,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刘友宾表示,通知系统整合了近年来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的有效措施,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引导地方生态环保部门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以改革试点的形式提出环评审批方式新举措,包括“捆绑”环评审批、取消污染物排放量小的项目环评审批与总量指标挂钩、统筹规划与项目环评、压茬审批等。

刘友宾说,通知下发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复长江引水工程、北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泽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3个,总投资3100多亿元。其中,对近期即将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广东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三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部提前介入,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创新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开辟绿色通道, 并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加快了审批进程,提前完成了相关审批,为项目开工创造了条件。

海洋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凤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海洋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力确保“六个稳定”、“六个确保”。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方面,要主动对接,主动了解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国家重大项目情况,设立重大项目台账,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引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一、二季度,先后批准15个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约669亿元,推动渤中气田开发项目等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开通服务渠道,利用“互联网加政务”系统、视频评审会等方式,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核,方便企业和个人实行“不见面”审批。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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