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水北调工程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开工建设。引江济汉工程是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的第一个建设项目,是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的重要标志性工程。图为施工现场。中新社发张建波摄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批准环评项目4.78万个,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增长28.9%。”在7月21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权表示,对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项目,要开通绿色通道,即受理报告、转评估,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加快审批。

创新环境审批方式,确保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月底,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和创新举措,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工作。
记者阅读《通知》后发现,文件以改革试点的形式提出了环评审批新举措。例如,《通知》提出,等级道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位于同一市、县行政区域,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捆绑”进行环评审批。
“这种‘捆绑’主要是针对一类具有同质性和关联性的建设项目。可以由建设单位‘打’,编制一份同等级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一起报批;还可以由审批部门‘打字’,统一组织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
《通知》还要求统筹推进规划和项目环评,压茬审批。“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很快,规划和立项往往是前推的。”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此,《通知》提出,对于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审查可与项目环评审批同步进行并办理。这样在环评优化规划方案、项目选线和保护措施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地为项目推进节省时间。
环评工作专业性强。为了帮助建设单位了解环评要求,通知还提出了“环评审批服务单”的创新服务措施。通过“点对点”的服务模式,建设单位对要不要做环评、做什么样的环评、做环评要注意的相关政策都有了清晰的认识,使其依法履行义务,不走弯路。
如何操作「环评审批服务单」?对此,上述负责人回应称,《环评审批服务单》由环评审批部门向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注明审批评价部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服务措施。对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审批部门和评价部门的联系人应与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了解环评文件编制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答业务问题,提前告知审批要求和条件,指导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需要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引导建设单位在其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不需要进行环评的,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地方积极行动形成特色做法。

《通知》已经下发一个多月了。目前的实施状况如何?
“自6月份以来,生态环境部已批准了16个水利,交通,煤炭和其他行业的重大项目的环评文件,如长江引水工程,北河沿线高速铁路上海至合肥段,以及海泽滩煤矿,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刘志权说,其中,对于近期即将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等三大水利工程,生态环境部提前介入引导,开辟绿色通道,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加快环评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了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层面的积极行动,各地取得了不少成绩:河北省开展了“环评服务百日攻坚行动”,成立帮扶组实地走访87个区县,帮助解决问题;重庆依托生态环境区划管控“三线一表”大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项目选线选址生态环境合规性查询,少走弯路;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台州市等地对工业园区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机械加工的小微企业项目实行捆绑审批。很多项目只编制一份报告,进行一次审批,节省了企业编制的时间和成本。
“生态环境部还调度各地推进相关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工作,跟踪地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总结形成一批地方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广给地方政府相互学习借鉴。”刘志权说道。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
随着中央政府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政策,预计今年将有大量项目上马。环评工作如何在保证重大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权介绍,守住“底线”,要从四个方面严格把关: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具体来说,项目类型、选址、布局、规模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要求,避免触及法律底线的“硬伤”。

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环评中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其措施应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管理要求;通过优化项目选址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可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估内容,避免出现主要风险源或环保目标遗漏、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等问题。
四是维护公共权益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果建设项目周围有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其产生的影响,针对废气、噪声、污水、危险废物等采取最严格的防范措施,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可能直接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刘志权表示,在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监管行动计划,监督检查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保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查处违反“三同时”和独立验收要求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先建后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先建后批”违法行为的查处纳入污染防治强化监督检查内容,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欣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