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是重要环节,净化市场秩序,严把企业资质关也是重要环节。资格既是参与工程项目投标过程的资格,也是投标市场的身份验证。
然而,近日,在河北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威县城区“万全街等6个路段照明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工程已经完成大半,却只是开始了“虚假”招标。项目是否存在恶意串标、陪标行为,人为干预招投标?

2020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意见》要求,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基本信息,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资料显示,2022年2月8日,新年第二个工作日,全国招投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发布了“万全街等6个路段照明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为邯郸市浩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现场,我们可以看到杜威街的路灯已经安装完毕,使用的是可行性报告中产品名称为8m的路灯。项目已经完成但未依法招标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暗箱操作?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标,择优中标是违法的。招标前开工是违法的,完工后投标也是违法的。
河北省发改委[2018]174号《河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招标人或者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这样一个民生工程,被业主单位在暗中分配给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并且已经完工,尽管中标的施工单位还没有确定。先施工后投标。鉴于人民群众对本项目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存在质疑,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向社会公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预算、进度,并公开招标开标现场视频。同时,相关部门应介入调查,并公开调查结果。对此,本刊将继续做跟踪报道,还原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