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市场环境,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计划于2022年8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改革意见的通知》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省招标办关于明确招标投标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
二、考察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自2021年11月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
三。检查内容
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详情如下:
苏州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中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信息的真实情况;
委托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合法、合规;
代理的内容和范围是否与委托合同的内容一致;
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肢解发包,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等设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选择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法官的专业选择是否合理;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是否规范;公证费支付是否规范;
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告;

是否对异议进行了认真及时的检查和答复;
书面招标报告是否完整及时,招标档案是否齐全;
是否有违法行为;
招投标领域无其他违纪、涉黑、涉恶行为及线索。
四。检查程序
成立检查组:从双随机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9名检查员组成3个检查组,每组检查3-4个市、区。
确定受检公司:本次“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总代理数量。检查组从被检查的市和区随机选择了2个机构。
进行现场检查:在苏州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中查看机构和人员信息,查看原始资料,检查信息报送情况;每个被检查单位选取两个工程项目,检查其委托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档案,检查其招标活动的市场行为。
填写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填写检查单,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代表共同在检查单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检查表的副本应分别提交给被检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
检查总结:各检查组分别汇报检查情况,市招标办完成检查总结。
动词 (verb的缩写)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公布在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
对每个被检查单位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于限期整改的问题,各项目监理部要跟踪监督,并复查该机构整改到位情况。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评价标准》扣分标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并记入苏州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系统。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认真迎接检查,好好配合。被检查单位应当为检查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办公条件。安排相关负责人联系、配合检查,回答问题,并在检查单上签字。准备好检查所需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等。
做好充分准备,完成检查。检查组成员应认真学习和理解有关检查通知、检查内容和检查表格,并在检查前做好充分准备。现场检查时,所有检查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填写相关检查表格,并配合完成检查通知单。通报的内容包括检查情况概述和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应分别列入限期整改清单和后续需要处理的问题。
注重实效,遵守规定。检查要正视问题,敢于纠错,讲求效率,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检验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文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督察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平公正,依法督察。检验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文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检查期间应加强个人防护,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人
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联络员另行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