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过程服务水平差武汉一招标代理公司在咸宁被约谈

核心提示咸宁网讯“你们的不规范代理行为,不仅给招投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秩序,必须立行立改。”8月30日,在我市某招标代理机构差错频出约谈会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该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整改。 该

咸宁网讯“你们这种不规范的代理行为,不仅给招投标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破坏了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的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建立和改革。”8月30日,在我市一家失误频发的招标代理机构约谈会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整改。

受招标人委托,该招标代理机构对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8月18日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8月24日,该项目招标人以“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和性能要求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要求终止项目,重新组织招标。8月26日,公司发布了两个公告,8月26日和8月28日分别发布了两个答疑和澄清问题的公告。

项目终止、答疑等诸多异常行为引起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注。工作人员通过研究该项目的两份招标公告和澄清公告,发现代理公司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条件、范围和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服务水平差、组织开标时工作流程或操作存在错误等问题。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教育和管理,经研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场交易信用评价办法》和《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不良行为公示办法》,对该公司扣70分,并予以通报。

“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是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以此次面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一标一考”和“一年一考”的考核力度,定期对招标代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行考核,及时掌握招标代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制定信用标准,界定失信行为,量化代理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的不良行为。采用信息信用公示制度,错误行为公示和星级评定结果公式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提供重要参考,从而营造诚信得以发扬、失信必受惩罚的良好市场环境。通过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胡少鹏

【来源:咸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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