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监管,近日,新版升级版《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与2018年发布的版本相比,新方法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减轻企业申报负担。将原来由企业自行申报改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绩通过淄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生成,无需填报”,减轻了企业负担,提供了便利,是有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优化信息收集渠道。不良信用信息由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以纸质形式提交等。,并升级为通过淄博市建筑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汇总。《新办法》增加了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逐步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保证了信用信息采集的完整性。

首次提出信用修复。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诚信经营,此次修订首次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企业可以通过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修复后的企业缩短信用扣分期限,从而促使企业主动纠正不良行为。
信用评价标准更加合理。“新办法”根据中标金额排名和全市代理人数对代理业绩进行评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评标分离、异地远程评标等信用加分项目。
新版《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颁布,将推动淄博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宋燕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