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企业投资研发互联网项目,不料却遇上麻烦事件

核心提示记者 夏侯凤超 于悦 实习生 常晓雯7月24日,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开问。问政短片显示,近两年,济南某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培育平台大力投入资金研发互联网营销项目,没想到却遇到了麻烦。互联网项目违反“两店一年”规定?“在特许经营管理

记者夏侯凤超于悦实习生常晓雯

7月24日,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被问及。政知短片显示,近两年,济南某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培育平台投入巨资研发互联网营销项目,不料却遇到了麻烦。

互联网项目

违反“一年两店”规定?

“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方面,有特许经营备案的规定,制约了公司的发展。”济南一家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培育平台的法人负责人单女士告诉记者,2019年,相关部门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的“乐趣乐趣”预制蔬菜项目违反了“一年两店”的规定,没有加盟记录,导致项目未能成功。

单女士说的“一年两店”,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特许人应当至少有两家直营店,且经营一年以上。

单女士说,规定要求公司商标注册满一年,要满足“一年两店”的条件。“从拿到商标注册到开两家店需要三年时间,一个新项目的开发可能一两年。三年后,这个项目可能就没了。”

记者了解到,除了熟食项目“乐乐趣”,该公司还有一个线上小程序项目“家家居”,同样受到“一年两店”规则的困扰。

据单女士介绍,该项目的载体是手机,是一个微信小程序。消费者通过小程序下单,然后工作人员会上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是纯互联网项目,不需要开店,无法满足“一年两店”的条件。因为违反了“两店一年”的规定,2022年5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一旦违法事实成立,公司将面临高额罚款。

单女士称,对于“家用”项目,公司前期已向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提供了相关材料,说明了项目的运作模式和盈利模式,想证明该项目不是实体项目,不符合特许经营和备案的要求,但相关部门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据了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于2007年发布,2021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项目主要涉及四点,包括取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试点。

对此,济南市流通供应商协会秘书长孙五虎表示,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行业模式的创新。比如互联网软件行业,主要业务环节都可以在网上实现,不需要开直营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于2007年颁布,已远远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监管的目的应该是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企业进行监管,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部门回应:

高度重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业务,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

问政现场,济南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回应称,济南目前有196家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对于商业特许经营“一年两店”的要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同样适用于互联网企业的商业特许经营。在企业平台注册同类型网店,视为直营店。特许经营要有一定的模式和一定的服务能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管有没有备案,只要有特许经营,就应该在监管范围之内。不申报可能导致更重的处罚。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平台企业不断壮大。目前国家非常重视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平台经济离不开监管。孙表示,市商务局已约见“乐走乐取”项目负责人,就帮助企业健康发展进行了交流。同时,企业负责人也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企业应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第二,企业要规范经营,不能脱离监管。

孙表示,新的业态对工商部门的行业监管能力、监管方式和服务企业的能力都是一种挑战。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对行业和企业进行调研,高度重视行业健康发展,勇于创新,勇于担当。同时,积极争取企业和行业反映的问题,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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