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虚开发票案!元!

核心提示4月,青岛警方侦破一起涉案30多亿元的虚开发票案,打掉犯罪窝点5个,冻结涉案资金1000多万元。133人落网青岛破获特大虚开发票案今年5月下旬,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集中力量联

4月,青岛警方侦破一起涉案金额30多亿元的虚开发票案,打掉犯罪窝点5个,冻结涉案资金1000多万元。

一个

三个人被捕了。

青岛破获假发票大案。

今年5月下旬,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集中打击骗取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发出了“骗税必须严惩”、“违法必须严惩”的强烈信号,要求减税降费的“红包”不能落入不法分子的口袋。

2022年4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黄岛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在全国多地其他警种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侦破一起涉案金额30多亿元的虚开发票案,摧毁犯罪窝点5个,冻结涉案资金1000多万元。

木材的购买是假的,但购买发票是真的。

去年1月,青岛税务检查部门发现10家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抵扣税款,涉案金额上亿元。由于该金额已涉嫌犯罪,税务稽查部门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经侦大队调查后发现,涉案的10家公司主要从事园艺、木材相关业务。从表面上看,这些公司近年来一直在从种植树木的“农业合作社”购买木材,然后在加工后出售给其他人。然而,警方很快发现,牟阳A和牟阳B经营的两家公司有重大嫌疑。两个公司在发票的进出口上存在不匹配;此外,该公司名义上从事森林和木材业务。实际上,它既没有苗木种植点,也没有木材加工点,其注册地在普通门头房或写字楼内,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更可疑的是,两家公司与“农业合作社”签订合同购买树木并支付费用后,“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者通过各种渠道将费用返还给公司经营者或亲友。据警方判断,牟阳A和牟阳B经营的两家公司很可能以购买木材为幌子掩盖其购买发票的行为。

买发票交税,狐狸露出尾巴。

两家公司为什么要买发票?根据办案民警的经验,他们买的发票只有一个目的:扣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购买时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申报时抵扣。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产生了从非法渠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歪念头。

经分析,警方认为,这两家公司从“农业合作社”购买假木材交易生成普通销售发票后,将这些发票作为公司进项入账,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询国家法律法规,民警发现,为鼓励和保护农业生产,国家对部分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木业方面,可凭木业专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销售发票抵扣9%的税款。这就是不法分子的最终目的——这两家公司和实际经营者很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涉案金额巨大,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警方通过调查梳理了涉案公司法人、股东、会计等人员的关系,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此案涉及发票3.5万余张,涉案金额30多亿元,涉及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山东等28个省、市、自治区。

2022年4月21日,在青岛、莆田、临沂、昆明等地,公安机关采取统一收网行动,抓获杨某甲、杨某乙等涉案人员,捣毁制假窝点5个,缴获电脑、手机、发票打印机、税控面板45块、银行卡、账本、网银u盾等物品。警方介绍,涉案人员中,既有虚开或购买农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的,也有虚开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有撮合供需双方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

想交税的羊毛?用剑斩断“黑手”

警方查明,杨某佳实际经营的公司不仅从全国多地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将购买的木材合作社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来源。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本案中,木材发票以“农业合作社”或税务代理的形式,以原木的名义开具,进入二层交易企业后,变成木方,直接开具给施工企业。这些有发票但没有实物的“木材”进入二级贸易企业后,变成了各种产品,木材发票源源不断地流入建筑企业,为这类企业偷税漏税提供了支持。

目前,除了牟阳A和牟阳B两家公司,警方还掌握了其他涉案企业的一些证据或线索,涉案的相关人员也被警方控制。目前,公安机关已打击130多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国家为避免重复征税,鼓励经济发展而采取的措施之一。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通过介绍他人、自己购买此类发票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而且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办案民警说,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但他们熟悉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和他们在一起不亚于一场头脑风暴。但无论犯罪嫌疑人有多狡猾,警察都会坚守岗位,守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守护人民的钱袋子。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

什么是假发票?

教你几招防假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

“虚开发票”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或逃避国家税收的一种发票犯罪。具体来说,“虚开、虚销”增值税发票有三层含义:

第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肯定会产生虚开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是虚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是善意取得的,也可能是恶意取得的;

三是虚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假发票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三种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虚开发票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报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报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骗取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个注意事项和小技巧

第一招:交易前做必要的了解。

交易前要了解交易对方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供应商故意回避或开具发票有问题,要提高警惕,进一步确认,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招:确保交易过程中所有手续齐全。

第一,“资金流”方面。尽量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将款项转到交易对手银行账户,并保留银行转账回单。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要提高警惕,暂停付款,进一步审核购买业务。

第二,“货流”方面。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运输货物,比如物流公司、快递公司,取得正规的物流托运单或快递单,可以作为货物流向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果拿不到正规的运输凭证,需要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保留完整清晰的交接单据,如提单、出库单、检验单等。,并严格要求双方在货物上签字盖章。

第三个方面是“发票流程”。仔细比对发票信息,如公司名称、税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银行账号、发票专用章等。特别是对于新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要重点考察。

第三招:交易后保留证据,避免损失。

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注意获取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销售和开具发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

“虚开假发票”的行为必须停止。

给你发七条提醒。

1.营改增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后玩票是“引火烧身”,不要盲目冒险!

2.查账的时候一定要查票,查税的时候,查案的时候。财务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个字:“开好发票”、“算好账”、“报好税”!

3.营改增后,“通票”的春天告一段落。税控系统升级,严格执行代码开票。一个产品一个码一个码的跟销量对比,给大家发出警告!

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方便大数据信息采集,大大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即时监控每张发票的去向。虚开发票必须制止,伸手必被捉!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千元的,基准刑为六个月有期徒刑;虚报冒领的税额每增加3000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记住:只要涉嫌虚开发票,量刑点就是1万元。很多时候,老板进去,会计也进去;老板出去了,会计可能还在监狱里。切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博!

6.自2016年1月1日起,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基本涵盖了会计人员的大部分寿命,也大大超过了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多20年。不要试图离开你的工作,你的责任将会消失。记住:安心做会计,让自己的事业和家人安心!

7.企业正在全面进入“强制性税收规定”时代。切记不要到处找票,进账。只有真正的收取公司的支出和收入,真正的获得投入,同样真正的发放产出,才能保证企业的长期安全运营,最终成为真正的百年老店!

四

会计需要关注

以下发票都不能报销

五

会计收到发票。

重点关注这七个方面。

来源:税务大讲堂、宋梅税务讲堂、税筹圈、重庆水务、中国税务报、中国会计透视。

编辑:麦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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