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兴楚乡,人能回乡”工程,以回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回乡创业示范引领作用,从即日起,我市启动市级层面的回乡创业示范镇、示范项目评选认定工作。每个县可推荐1至2个乡镇,2至3个家乡创业项目。
评选认定的申请程序为乡镇申报、县级初评、市级审核、公示认定。其中,县级初评,由县级人社部门对照评估表进行实地评估并审核相关资料,于8月5日前报送市级人社部门。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被认定为荆州市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将获得20万元奖励;认定为荆州家乡创业项目,每个项目获得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

来源:荆州日报
作者:王子瑶曾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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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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