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今日头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今日油条侵权案。庭审中,“今日油条”是否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成为庭审争议的焦点。被告辩称,公众看到“今日油条”不会转移对今日头条的印象。他们只是在语言表达上相似,不会对今日头条的商标使用造成任何损害,不会造成混淆,也不会损害今日头条的声誉。

对此,字节跳动公司当庭反驳称,被告用今日油条解释今日油条过于牵强,且被告店铺装修、logo、海报与今日头条极为相似,处处有今日头条的影子,抄袭其原有logo设计。庭审中,字节跳动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