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投入3000元,每天拼101单,你将获得145元的奖励。月入4300元,还可以得到很多商品。利用空闲时间赚钱,简单又自由。”事实上,这种网络骗局早已不新鲜,只是骗子利用“卖单”、“点赞”、“买彩票”等“新瓶装旧酒”,成为一种欺诈包装形式,不断骗取受害者钱财。
近日,河北省博野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3月下旬,家住博野县的董女士浏览微信时,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一些做兼职刷单的人的收入,每个月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就动了心。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董女士添加了群管理员“导师”为好友,按照“导师”的指示完成了一个小成本的刷单任务,赚了几百块钱,还从银行卡里提现。
现在,董女士放心了,马上加了更多的群管理员“导师”为好友。在“导师”的诱惑下,董女士开始大额刷单,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抱着“越投资越赚”的信念,董女士一时欲罢不能,直到有一天晚上提示失败,网络异常,账户被冻结。她赶紧问“导师”,导师告诉她需要充值才能解冻余额。

多次转账后,董女士突然醒悟,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但此时自己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3月底至4月5日,董女士被骗29万余元。4月6日,董女士来到博野县公安局报警。
博野县公安局民警接报后,经过缜密侦查,查明董女士骗取的钱款均转入新疆人杨某的个人银行账户。4月14日,办案民警在广东深圳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今年3月,他在深圳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以“可以帮忙贷款,但需要手续”为由,要求杨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u盾和身份证复印件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自己。随后,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曾某。

4月24日、7月26日,办案民警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曾某抓获。
警方提示
谨防任何需要付费和垫付资金的账单或兼职。坚决拒绝陌生人“申请小贷,垫付”的要求;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号、验证码、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告诉别人;不要点击不熟悉的链接,更不要在不熟悉的链接上支付或输入个人支付信息。
来源:河北省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