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未成年人觉得纹身很酷很帅。
所以我去了纹身店,要求纹身。

让孩子洗纹身,家长很难接受。
此时家长可以要求店家承担相关费用吗?
基本事实
6月中旬,16岁的小刘独自去设计中心要求纹身。设计中心在未核实小刘真实年龄的情况下,在其右臂内侧绣了4个英文字母,长8cm,宽3cm,小刘支付了200元。7月初,小刘的父母发现了他的纹身,无法接受。刘开始感到后悔,并决定摆脱他的纹身。
▲丰都县消费者委员会供图
刘的父亲刘先生了解到,要去除儿子手臂上的纹身,必须去医院做三次手术,总共花费约5000元。以刘先生未成年不能自己决定纹身为由,要求设计中心赔偿去除小刘纹身的费用,遭到拒绝。设计中心说小刘主动要求纹身。
消费者委员会调解

无奈之下,刘先生向丰都县消委会进行了投诉。据丰县消委会调查,设计中心在小刘成为刘文申之前,曾询问他是否成年。小刘回答已满18周岁,但设计中心并未要求小刘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进行验证。设计中心还说,从外表上看,小刘像个18岁的成年人。他主动要求纹身。设计中心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消委会工作人员在调解时指出
小刘才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同意和认可他的主要民事法律行为。小刘接受文身是一项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年龄、智力、社会阅历等原因,他还不能完全认识到纹身可能带来的危害,也不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办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纹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难以确定未成年人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未核实小刘真实年龄、未征得其父母同意、未在经营场所注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情况下,设计中心仅因其自称成年人而为其提供有偿纹身服务。存在重大过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调解,设计中心近日同意赔偿小刘纹身去除费用5000元。奉贤消委会秘书长王迅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不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影响他们未来的入学和就业。6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在回应部分网友对《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办法》的质疑时也明确表示,即使家长同意许可,经营者仍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家长经营的纹身店也不能给孩子纹身。
相关法律规定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纹身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纹身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纹身。”
第四条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纹身。”
第五条规定:“纹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难以确定未成年人是否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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