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个方向,通过试点和示范,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申请主体为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申请人应在济南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能力。
已列入前期国家、省、市项目的试点示范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未建成或无实际应用成果的在建项目不能申报。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申请人应当对单位资质和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须符合《2022年济南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要素》要求,可复制推广。
三。建议要求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应当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写《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7月29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信局采取项目答辩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我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库,优先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