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官网的消息,北京海淀某法院,优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认为电影《战狼2》侵犯了网络信息传播权,将北京新瀚哲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告上法院。

优酷方面称,优酷支付了巨大成本从权利人处取得该影片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多名被告在明知未取得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仍通过其拥有并运营的网站、app向公众传播《战狼2》,主观上侵权故意明显。
此前,优酷起诉暴风影音、迅雷等公司视频版权侵权。2017年4月,因优酷认为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网络传播权被迅雷侵犯,诉至法院要求迅雷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