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有高温补贴吗?

核心提示叶金福夏师傅是一名垒砖砌墙的泥瓦匠,经常在县城多家装饰公司揽活打零工,每日报酬在300元左右。近段时间,夏师傅跟随家装公司进行外墙作业。当地气温一路攀升,最高温时达到了近40℃,虽然雇主每天都赠送给施工人员凉开水和绿豆汤,但劳作时依然很辛苦

叶金夫

夏师傅是个砌砖砌墙的瓦工。他经常在县城很多装修公司打零工,每天工资在300元左右。最近夏师傅跟着家装公司做外墙工作。当地气温一路攀升,最高时达到近40℃。虽然雇主每天给建筑工人送凉开水和绿豆汤,但是工作起来还是很辛苦。夏师傅看到手机短视频里天气热,要给施工人员发高温津贴,于是问工程队负责人,除了工资还有没有高温津贴。该负责人表示,夏师傅不是他们工程队的固定人员,临时用工没有高温津贴。那么,工程队负责人的回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众所周知,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对高温作业人员的额外津贴,既是一种制度关怀,也是一种人文关怀。

根据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因此,每到“高温季”,很多用人单位都会自觉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让高温作业人员切实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温暖和凉爽。

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零工”却成了高温津贴的“伪造者”。像上述新闻中的瓦工夏师傅,因为不是施工队的固定人员,而是“兼职”,所以被剥夺了高温津贴。在我看来,仅以“打零工”为由拒绝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显然是一种“歧视行为”。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满足劳动关系、高温、岗位三个条件才能享受高温津贴:即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室外35℃以上,室内33℃以上;常见的岗位有室内高温焊工、室内厨师、室外修路工、装载机工、室外环卫工、外卖骑手等。而“零工”并不是工程队的固定人员,既然已经被用人单位聘用,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固定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以“打零工”为由拒绝发放高温津贴,无疑既涉嫌劳动侵权,也涉嫌违法。

因此,笔者以为,要让“打零工者”也能享受“高温津贴”,还需“双管齐下”。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要发力。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劳动监察保障的主体责任,既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给“打零工者”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又要对肆意拒发高温津贴行为进行严处罚,不妨通过“约谈”、“开罚单”、列入“黑名单”等处罚机制,倒逼其履行自身职责,给“打零工者”发放高温津贴。另一方面,“打零工者”要发力。“打零工者”一旦遭遇拒发高温津贴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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