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网红诈骗

核心提示马某是一名在江苏省昆山市工作的外地务工人员,平时喜欢在快手上看网红直播,2020年春节后因为疫情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在当地旅馆暂住期间,因为对他人实施诈骗,2020年9月10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马是一名在江苏昆山工作的农民工。他平时喜欢在Aauto上更快地看网络名人直播,但因为疫情,从2020年春节后就没找到工作。在当地某宾馆暂住期间,2020年9月10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2020年1月,马某在Aauto Quicker平台上观看某网络名人直播时,发现被害人闫某也在观看某网络名人直播,于是点击此人头像,发现其中有不少卖海鲜的段子。当时因为在网络赌博中输给了身无分文的马,便想到冒充网络名人骗钱。马主动加了颜的微信,问他要不要卖海鲜。在此之前,马已经把微信改成了这个网络名人微信的头像,昵称是网络名人。看到网络名人的主播主动联系自己,颜问能不能帮忙卖海鲜直播,马说可以考虑。但鉴于双方第一次合作,闫某需预付定金,喜出望外的闫某在微信上随机转账1.5万元给马某作为定金。短短一个多月后,马又以提高押金、刷礼物等名义向闫某索要15500元。颜为了尽快帮这位网络名人直播货,满足了马的要求。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所有的辛苦钱都被马用于网络赌博输光了。后马继续要钱,但一直拖延其搬运货物的要求。闫觉得不对劲,赶紧联系网络名人,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胡乱报警。2020年3月17日,马被警方抓获归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但本案中,帮助他转账的关键证人之一缺少讯问笔录。公安机关在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后,综合考虑马某的供述、认罪悔罪表现、对被害人的部分赔偿等情节,提出了确定处罚和量刑的建议。

检察官提醒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快速发展,诞生了一大批形形色色的“网络名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了粉丝对网络名人的喜爱或需求来关注,冒充网络名人来骗钱。一方面要提高对自己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不要把自己的个人真实信息完全呈现在网络上,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毕竟对方网络是虚拟世界。网络另一端隐藏的人是谁?我们需要提高我们的辨别力,尤其是涉及到钱的时候,更加警惕。可能会有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但几率有多大?我们要自己算,不要等到被骗了才后悔。

审核:严松编辑:宋倩张江波供稿

赣榆区检察院

第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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