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百条》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针对网络视听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这两个新规规范了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和短视频内容审核的标准。

《规范》明确指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党政军机关等机构开通账号,提高积极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核后播出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都要经过内容审核才能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此外,《规范》还提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号名单数据库”。各网络短视频平台要落实“非法上传账号名单库”信息共享机制,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为名单库人员开通上传账号。
《细则》明确,损害国家形象的短视频将被禁止。包括篡改、恶搞国歌,在不适当的商业、娱乐活动中使用国歌,或者在不适当的场合演唱国歌,有损国歌尊严,节目中的人物穿着印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服饰、鞋子,通过晃动、折叠印有头像的服饰、鞋子形成怪异表情。
《细则》规定,网络短视频不得侵犯个人隐私,不得恶意曝光他人身体及疾病、私人住宅、婚姻关系、私人空房间、私人活动等信息。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动物等。不得出现在短视频中。
编辑: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