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已从a股退市的乐视网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公告称,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罚2.406亿元,乐视网实际控制人贾跃亭被罚2.412亿元。
现已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5项违法事实:因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提交和披露的IPO及上市申请文件、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乐视网未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乐视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担保的情况;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履行向上市公司借款承诺的情况;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处以2.406亿元罚款,对贾跃亭处以2.412亿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处以3万至60万元罚款。

其中,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于2016年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5%的罚款,即2.4亿元。贾跃亭和时任乐视首席财务官的杨立杰被罚款30万元。作为贾跃亭乐视的实际控制人,指使其从事违法行为,被罚款2.4亿元,共计2.403亿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孙洁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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