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杭州的翁女士丢了一条价值三万多元的翡翠项链。没想到,她不小心刷到了Tik Tok,挂在了室友的脖子上。
翁女士:“今天看到她的抖音视频,她把我的项链都戴上了。”
杭州市石桥派出所王警官:“我们到现场的时候,已经被她删了,客户也删了。估计她也是怕室友报警。可能是她无意中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但当有心人或者我们所有人发现了这样的证据,就相当于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然而,翁女士截屏了。截图中的女子是翁女士的室友王。翁女士说,王戴的那条祖母绿项链和她丢失的那条一模一样。
翁夫人:“现在我就问她是不是拿了我的项链,她说不是,我有录音。”
翁夫人:“我看你戴着呢。你知道吗?然后让我看看项链是怎么“飞”到你身上的。这个视频是哪里来的?回家这么多天,指望你反悔。直到今天,我看到你的视频,你知道你在犯法吗?”
翁女士:“过年的时候,我有微信记录。请她帮我找到这张卡片,帮我拍张照片。然后她顺手牵羊拿走了我的东西。”
翁女士告诉民警,她曾让室友王进入她的房间,帮她找银行卡。当时,项链就在房间里。后来,她把振动视频给她的室友王看,王从他的首饰盒里拿出翡翠项链还给她。随后,王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杭州市石桥派出所王警官:“据嫌疑人说,我觉得这个东西很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后来,她穿上它,拍了一些照片,发出了一些Tik Tok,即使这是一种炫耀,然后她忘了归还。但是,虽然嫌疑人提出了这样的借口,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室友是合租,但是财产是属于别人的。如果是偷偷的偷,那就是偷。
据了解,翁女士一个人住在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里,由于经常出差,并不经常住在那里。今年1月初,她在网上发布了合租一套房子的广告。后来,王联系了她,他们成了室友。没想到,平时关系很好的室友却做了一件让她感到心寒的事。
杭州市石桥派出所王警官:“现在她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根据玉佛吊坠的鉴定结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她自称是从广州的朋友那里买的,当时花了三万多。”
来源:1818黄金眼